1、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矿“31”机电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3 月 1 日 16 时,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矿(简称“山西煤矿”)-300 水平西五采区 236 运输巷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6.84 万元。3 月 8 日-10 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会同丰城市应急管理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丰城市检察院和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察
2、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矿井及事故地点情况(一)矿井概况(一)矿井概况山西煤矿位于丰城市洛市镇境内,为省属国有煤矿,隶属于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下属的安源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于 1983 年开工建设,1986 年竣工投产,核定生产能力为 3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布置有主井、副井、东风井、西风井4 个井筒,划分为二个水平,其中一水平-150m 已采完,二水平
3、-300m 为生产水平。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低瓦斯矿井,现开采 23#煤层,厚度 26m,平均 3.5m,倾角 820,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路电源来自洛市 11 万 kVA 变电所,二回路是两趟线路电源来自新洛公司电厂,供电电压均为6kV。矿井为 6kV 高压下井。-300m 水平中央变电所配电供给-300 主排水系统、2315 东翼采区变电所、西五采区变电所。矿井采取“二八”制作业,早班(7:00-15:00)、中班(15:00-23:00)正常生产,检修作业安排在早中班交接班期间。矿井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09071120028794,有
4、效期至 2029 年 12 月 17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MK安许证字202003,有效期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5584856173,有效期长期。矿井“五职”矿长配备齐全,矿长孔宝根、总工程师陈旺军、生产副矿长龙安清、安全副矿长刘继云、机电副矿长稂海平,其中矿长、机电副矿长为新任职、正在培训,其余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事故单位回采二区配备 5 名安全管理人员,区长欧阳海兵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党支部书记罗小清负责党务、思想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副区长熊荣泉分管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管理工作,另有两名
5、副区长负责生产。(二)事故地点情况(二)事故地点情况事故发生在-300 水平西五采区 2365 采煤工作面 236 运输巷第三部刮板运输机机头处。该刮板运输机型号 SGB20/40T,安装长度 60m,主要承担 2365 采煤工作面运煤任务。该刮板运输机配置减速机型号为 JS40 型,电动机型号为DSB-55Kw,电压 660V,电机转速 1470 转/分钟,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使用 6 块连接皮软连接。该刮板运输机控制开关(QBZ-120A 型)电源取自于-300 水平西五采区变电所 QBZ-200分开关,刮板运输机安装了远程控制按钮。(三)矿井机电管理情况2365 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
6、工作面及两道机械设备由回采工区负责维修,电气设备由机电工区负责维修、定期检查。机电工区有 6 名电工,均具备电工操作资格证,其中杨海民等三人负责井下西翼电气。回采二区没有配备电工。(四)现场勘查情况(四)现场勘查情况2022 年 3 月 1 日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会同丰城市应急管理局对事故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事故地点位于山西煤矿西五采区 236 运输巷第三部刮板运输机机头处,此处巷道断面为梯形,净宽 2.6m,净高1.7m。机头减速机正常安装、未移动,与电机连接的联轴器已拆开,电机拆动并往后拖移约 0.5m,新组装的联轴器连接皮靠电机侧的 12 个螺栓孔已被撕裂(见图 1)。减速机后方 2.8m巷道行人侧安装有一台 QBZ-120A 控制开关,开关把手处于中间位,未打到断电“零位”,闭锁螺栓未正对闭锁卡口、未拧动到卡口内实现机械闭锁(见图 2),现场未悬挂停电牌。现场打开控制开关防爆盖检查,用电笔测试真空断路器电源侧有电。减速机前方 1.7m 巷道行人侧木质工具箱放置刮板运输机远程控制按钮(图 3),该按钮电缆为控制开关载荷侧电缆,各电缆、电器设备外观均正常。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