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32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3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55 分左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井下 3(10)16 工作面切眼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70 万元。受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委托,罗城县政府组织县安全监管、公安、纪检监察、总工会、工信等部门人员,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调阅相关资料和综合分析,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分清了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矿井概
2、况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位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距离县城约 6 公里。该矿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为罗城矿务局呼略矿,成立于1969 年。2002 年由于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调整等方面原因,罗城矿务局不再从事煤炭生产,并于当年关闭该矿。2004 年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合山矿务局在罗城注资成立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并对原罗城矿务局的呼略矿等四对矿井接手进行管理,罗城矿务局呼略矿更名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同时进行技术改造,恢复了矿井的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 15 万吨/年,2006 年核定生产能力 15 万吨/年。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10
3、21120107746)、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204527230086)、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桂)MK 安许证字2006054 号 Y2)、矿长资格证(证号:20120012)、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12145010000178)和工商营业执照(证号:(企)451200000006830),证照齐全、有效。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可采煤层 I 煤。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斜井串车提升,采面及平巷采用刮板输送机及矿车运输,采煤工艺为炮采,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顶板。矿井已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已完成设计,现准备进行施工。本次
4、事故发生的地点为井下 3(10)16 工作面切眼。该切眼位于 3(10)16 进风下山往下 145 米处,沿煤层走向掘进工作面切眼贯通 3(10)16 回风下山,计划掘进 48 米贯通。切眼煤层伪顶为灰黑色炭质页岩,厚度在 0.30.5m 之间,遇水易膨胀,极易滑落,采空后易坍塌;直接顶为泥岩、页岩为主,夹黄铁矿层、硅质岩等,厚度 17m,岩体内裂隙发育,易风化冒落;老顶为灰岩,厚度 134m。该矿编制了3(10)16 工作面切眼掘进作业规程。规程规定:切眼巷道断面为矩形,宽 3.0m(为什么打 3 米宽)?,高2.2m,巷道误差范围:宽 3.00.2m,高 2.20.2m。煤巷掘进采用单体液
5、压支柱支护,支护间距为 0.8 m,顶板特别破碎时,支护间距为 0.6m。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安全员、管理员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才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两帮情况,发现顶板及两帮有松动的岩石、煤块要及时修下;顶板离层断裂、撬不下的要及时支护。二、事故经过及抢险过程2013 年 3 月 22 日早班,下井带班矿领导为矿长宁明超,井下 3(10)16 工作面切眼施工的带班安全员兼瓦检员为农树康。上午 8 时左右,班组长蓝有成带领蓝有利、蓝卫光、蓝桂荣、蓝桂和、蒙海宁、蓝伙生、韦荣壮、金华尧、刘开方等共10 人到
6、井下 3(10)16 工作面切眼作业。上午 10 时 30 分左右,爆破作业完毕后,农树康、蓝有成等人进入垱头检查安全情况,发现垱头机尾顶柱和离垱头最近的一副支架崩倒,垱头下帮发现顶板有裂缝。农树康在交代蓝有成要注意观察顶板后,到 3(10)17 进风石门处休息。之后蓝有成采用敲帮问顶方法撬顶板,但顶板撬不下来,于是决定先进行支护。在清理完浮煤后,当班人员在上帮距垱头煤壁 0.9 米处打了一临时支柱后,蓝有利便到下帮原崩倒的支架处进行挖支架腿窝,蓝卫光站在靠近垱头的一侧观察顶板情况。突然,蓝卫光发现顶板松动并冒落,就迅速撤离,蓝有利则因反应不及,被冒落的顶板埋压。事故发生后,垱头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因冒落的顶板较重且体积大,蓝桂和立即通知其他当班人员支援抢救,同时蓝有成向井上调度报告事故情况。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井下带班矿长宁明超,同时报告其他矿领导,并通知矿山救护队、县 120 急救中心。矿长宁明超、安全副矿长谷利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13 时左右,救援人员将蓝有利护送出井上。因蓝有利伤势过重,经县 120 急救中心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于 13 时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