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照金煤矿“630”较大顶板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6 月 30 日 11 时 25 分,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照金煤矿(以下简称“照金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 3 人遇难,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637.53 万元。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副部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陕西省委书记刘国中等领导同志就伤员救治、善后处置、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作出批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铜川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传达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省委领导批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
2、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组织省应急管理厅、能源局、公安厅、总工会等部门和铜川市人民政府组成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照金煤矿“630”较大顶板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3 个专业组,并聘请 2 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省纪委监委同步依法成立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照金煤矿“630”较大顶板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简称“追责组”)对该起事故责任人追责问责。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
3、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一)照金矿业公司1.基本概况照金矿业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为山西普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民营企业,所属煤矿 1 处,为照金煤矿。2020 年 8 月 3 日,照金矿业公司与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煤集团”)签订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整体托管合同书,将照金煤矿安全生产整体委托给川煤集团管理。照金煤矿位于铜
4、川市耀州区西北 46km 处,行政区划隶属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管辖,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 180 万吨/年,截止 2021 年底,剩余可采储量 2971.8 万吨,剩余服务年限为 16年,属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矿井。该矿井田面积 10.7751km2,开采煤层为 4-2 号煤层,开采深度由+1240m 至+1030m 标高,煤层平均厚度 9.1m,倾角 3。-8。,采用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布置四个井筒,主斜井、副斜井及进风立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采用长壁式综采放顶煤开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属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所采煤层为类自燃煤层,煤尘
5、具有爆炸危险性,无冲击地压和地热危害。2.矿井生产系统(1)开拓开采系统。矿井现布置二、三采区,二采区为生产采区,206 综放工作面正在回采,已推采 690m,剩余 21m;三采区首采 301 工作面已形成,为备采工作面;目前掘进工作面两个,为三采区 306 运输顺槽掘进和三采区 5 号车场绕道掘进工作面。(图 1 采掘工程平面图)图 1 照金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2)通风系统。矿井采用“三进一回”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斜井、副斜井、立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安装 2 台 FBCD26/2250KW 型对旋轴流式通风机。(3)供电系统。矿井双回路供电电源引自 35kV 照金变电所1
6、0kV 的不同母线段。(3)提升运输系统。主斜井采用皮带运输煤炭。副斜井安设JK2.52 型提升机,配备 XRB15-6/6 型人车运送人员,1t 矿车串车作为辅助运输。井下辅助运输采用轨道运输,进风行人上山安装有型号为 RJKY55-13/800 的架空乘人器运送人员。(4)防灭火、防尘洒水系统。矿井设置有井上、下消防材料库,采用地面黄泥灌浆和井下注氮防灭火系统。矿井生产及消防用水由设在工业场地 2250m3 高位水池供给,沿主、副斜井敷设入井。(5)排水系统。矿井主水仓设在+1090 轨道大巷 1100m 处,水仓容积为 1419m3,配备 MD280-657/710KW 水泵 3 台(功率710KW、扬程 455m、流量 280m3/h),两趟273 排水管,在1090 水泵房北侧设强排水泵房,安装 2 台 BQS200-480/12-450/S 型潜水泵,1 趟27312 排水管道经进风行人上山、主斜井敷设至地面。3.安全避险系统(1)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建设了 1 个永久避难硐室,可容纳人数为 90 人。(2)压风自救系统。矿井配备两台型号分别为 JN185-10、JN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