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及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部门负责人制定部门工作管理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分工、明确责任人。并对部门安全工作负总责,对部门其他员工的安全责任负连带责任。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根据项目部的生产计划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报安全总监审核后呈报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部门负责人针对项目部月度生产计划和安全工作计划按月提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控制部位或工序制定针对性可控措施、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人,并报项目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执行。各工区及其职能部门根据相应的生产计划和项目部的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更加细化的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报工区主任签发后执行。
2、在经理的组织下,安全环保部根据各部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其计划的实施效果也可作为项目部对各部门、工区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的依据。部门及工区相关责任人要建立所负责工作的台账,并对所负责工作的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措施的监督落实负责。对有关工作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边界条件变化实施内容和措施的动态管理,并做到台账式管理和清单式管理。部门的日常安全内业资料主要有:1、制度及上级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通知、传真等文件的贯彻执行落实的资料。2、安全检(巡)查记录资料。(包括文字的和照片的)。3、安全日志。4、所接受或所下发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其整改回复的台账。5、安全生产计划及其效果验证等。6、上述所有资料均包括文字的和照片的材料,材料力求可支持性、可追塑性。7、各部门及工区在验工收方日提供月度安全工作总结,同时提报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8、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根据部门和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安保部门对部门、工区的监督检查总结、以及项目领导和上级单位对我标段相关检查结果、评价结果等进行标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并对部门、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分析和考核,考核结果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项目经理签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