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轮机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浙江福莱特烟气余热发电项目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汽轮发电机安装施工班组技术交底内容:一、安全注意事项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2.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3.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4.紧螺栓螺母时,严禁使用活动板手;使用开口扳手或梅花扳手紧螺栓时,其扳口尺寸应与螺母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特别是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特殊位子需用活动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5.使用台虎
2、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6.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7.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8.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应放在垫铁的两侧。9.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10.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11.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
3、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二、运输吊装注意事项第一条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第三条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第四条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 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第五条起重机的指挥人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第六条操纵室远离地
4、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第七条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第八条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第九条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第十条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 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第十一条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 吊和起
5、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第十二条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2-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不于 30。第十三条起重机在雨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 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第十四条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m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第十五条重物提升和
6、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m)输电导线电压1KV 以下115(KV)2040(KV)60110(KV)220(KV)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11.5246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1.53456第十六条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第十七条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八条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第十九条钢丝绳采用编结 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 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 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