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坤德停车场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715”一般泄漏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7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许,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坤德停车场发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罐体泄漏火灾事故,造成 8 人受伤、36 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约 792万元。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副部长黄明与现场进行连线,指导救援工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等领导同志分别批示指示,要求科学组织施救,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在注重安全的情况下,抓紧转移车辆,搜救被困人员,做好现场及周边的安全管控,加强现场环境监测,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副
2、省长汲斌昌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市委书记李宽端,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志远,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李建春等领导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和现场救援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6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提级调查,并于 7 月 15 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晓军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任常务副组长,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参加的市政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715”事故调查组,
3、邀请市检察院及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计算分析、模拟实验、调取停车场监控录像,询问有关人员,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应急处置、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715”事故工作组,派员提前介入,了解情况。根据事故调查组移交的线索材料,经过深入调查,依规依
4、法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政务处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坤德停车场基本情况。(一)坤德停车场基本情况。坤德停车场由东营市坤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8 月建设,员工 30 余人,占地面积 60 亩,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化、照明系统、监控系统及 30 余间板房,主要向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停车服务。2019 年 8 月,郭栋出资 1550万元购买东营市坤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停车场进行改建,配备了泡沫车 1 辆、洒水车 2 辆、灭火器 20 个等。事故发生时,停车场内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 277 辆,紧急疏散出 167 辆;剩余的 110 辆中,烧毁
5、 36 辆。另外,现场有员工私家车 15 辆,未受损坏。(二)蒙(二)蒙 J72757J72757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1.1.蒙蒙 J72757J72757 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所有人乌兰察布市平安道达运输有限公司,品牌豪瀚牌,车辆型号 ZZ4255N27C6D1B,车辆识别代码 LZZPCGSNXGJ068673,发动机号 16117014037,车身颜色黑色,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出厂日期 2016 年 01 月 30日,强制报废日期 2026 年 02 月 23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02 月 28 日,注册
6、日期 2016 年 02 月 23 日,发证日期 2017 年03 月 04 日,登记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该车道路运输证证号内蒙古交运管乌字150931120101 号,车辆长 6980 毫米、宽 2496 毫米、高 3350毫米,车辆审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02 月,技术等级一级,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 类)。事发前该车有违法记录未处理。2.2.蒙蒙 JQ717JQ717 重型罐式半挂车。重型罐式半挂车。该车所有人乌兰察布市平安道达运输有限公司,品牌正康宏泰牌,车辆型号 HHT9406GYY,车辆识别代码 LA99CG402GOHTT917,车身颜色灰色,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出厂日期 2016 年 02 月 18 日,强制报废日期2026 年 02 月 23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02 月 28 日,初次登记日期 2016 年 2 月 23 日,注册日期 2016 年 02 月 23 日,发证日期 2016 年 02 月 23 日,登记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该车道路运输证证号内蒙古交运管乌字 1509311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