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铁世纪金桥项目幕墙工程“8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8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左右,位于汉阳区四新大道与连通港西路交汇处的中铁世纪金桥(四期 A-4-1 地块)2#楼幕墙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 143.9 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等有关规定,成立了武汉市“8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人员询问
2、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一、事发工程及参建各方基本情况(一)事发工程基本情况(一)事发工程基本情况事发工程为中铁世纪金桥(四期 A-4-1 地块)2#楼幕墙工程,位于汉阳区四新大道与连通港西路交汇处。工程范围为2#楼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及其他外墙装饰,工期为 180 天。2019 年 8 月 16 日第一天进场施工,主要是在 2#楼风井内敷设施工临时用电电缆,为外墙幕墙安装作前期准备工作。事发点位于 2#楼 12 层楼梯间风井口。(二)工程参建各方基本情况(二)工程
3、参建各方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为中铁大桥局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湖北乾新建设有限公司,幕墙工程专业施工单位为武汉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纵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劳务单位为武汉金鼎建筑业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信息报送情况2019 年 8 月 16 日 9 时左右,根据武汉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李继安排,武汉金鼎建筑业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唐成林、张元清、梅勇 3 人到中铁世纪金桥四期 A-4-1 地块 2#楼进行幕墙工程临时用电电缆的敷设作业。根据要求,现场将临时用电电缆通过 2#楼顶层风井口处穿入,从 1 层风井口处穿出,连接 1 层配电柜。
4、现场在下穿电缆时,电缆线卡在 12 层风井口下方。9 时 28 分左右,作业人员唐成林使用简易木梯爬上 12 层风井口(高 1.6m)查看,并试图将电缆线的位置摆正,不慎掉入风井内并坠落至 1 层。随后,项目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 110、120 电话求救。120 救护车到后将伤者唐成林送到武汉市中医院(汉阳院区)进行抢救,11 时50 分左右,唐成林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汉阳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区政府值班室转办信息后,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信息。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 143.9 万元。四、有关核查情况经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有关人员询问笔录,有关情况如下:1.1.临时用
5、电电缆线直径临时用电电缆线直径 50mm50mm,已通过,已通过 2#2#楼顶楼风井口下放楼顶楼风井口下放了了 150m150m 左右,电缆卡在左右,电缆卡在 1111 层至层至 1212 层之间风井内侧。层之间风井内侧。2.122.12 层风井口处放置有一个简易木梯,风井口距层风井口处放置有一个简易木梯,风井口距 1212 层楼层楼道地面约道地面约 1.61.6 米,距米,距 1 1 层风井口约层风井口约 4040 米。米。风井口尺寸为 600mm800mm,风井横截面尺寸为 1050mm800mm。3.3.经核,事发当天为唐成林、张元清、梅勇经核,事发当天为唐成林、张元清、梅勇 3 3 人
6、第一天进人第一天进场作业。场作业。五、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唐成林违反有关规定,在未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规站在 12 层风井口处观察和摆正电缆线位置,不慎从风井内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管理原因(二)管理原因1.1.武汉金鼎建筑业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武汉金鼎建筑业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一是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未有效督促和指导现场作一是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未有效督促和指导现场作业人员按要求使用安全带。业人员按要求使用安全带。二是现场隐患排查不到位,未有效开展安全巡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违章行为。三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新进场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做得不细致,针对性不强。2.2.武汉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武汉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对劳务单位现场作业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和指导现场作业对劳务单位现场作业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和指导现场作业人员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人员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二是现场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