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舞阳县“3.1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3 月 12 日晚 19 时 40 分左右,舞阳县境内保和乡孟庄村,保和乡马岗应急引调提水工程甘江河右岸提灌站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重伤。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和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4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3 月 15 日,舞阳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总工会组成的舞阳县“3.1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监察委、县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
2、实效”的原则,经过周密细致地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划分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保和乡马岗应急引调提水工程概况(一)保和乡马岗应急引调提水工程概况该工程以甘江河水作为应急抗旱水源,输水方式采用明渠输水,由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灌站一级 1 座、二级 1 座,输水渠道 4 条,总长度17968 米,其中,总干渠 2302 米、北干渠 4277 米、中干渠
3、7389 米,南干渠 4000 米,水闸 5 座,过水涵 25 座,倒虹吸 9座,渡槽 7 座,1500m蓄水池 1 座。该工程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及水资源保护利用项目(2017 年抗旱应急水源引调提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豫水管201719 号)实施,项目总投资 1887 万元,其中使用统筹整合财政资金 437 万,省 1224 万、市 75 万元、县 151 万元。该工程 2017 年 7 月完成了招投标工作,最终施工标中标人为河南瑞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监理标中标人为河南省理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15 日开工建设。(二)相关参建单位及工程
4、组织施工情况(二)相关参建单位及工程组织施工情况1.1.工程建设方。工程建设方。舞阳县保和乡马岗应急引调提水工程建设管理处为项目的法定建设单位,是舞阳县政府批准成立的临时管理机构,隶属于舞阳县水利局,具体负责该工程的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和生产安全,工程完成后自行解散。2.2.工程监理方。工程监理方。河南省理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监理单位,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成立于 2006 年8 月 3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1104793213013F,注册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与滦河路沙颍河管理局三楼,注册资金260 万元,原法人代表轩峰,2018 年 3 月 1 日变更
5、为宋新宇,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监理、咨询、招标代理。3.3.工程总承包方。工程总承包方。河南瑞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00555742163K,注册地址开封市晋安路开元华庭 S2-5(B5)幢 1 层 103 号,注册资金 2580 万元,法人代表杨佩中,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市政民用工程、工业民用凿井的施工等。(三)运输车辆情况(三)运输车辆情况豫 LD1568,重型半挂牵引车,厂牌型号是解放CA4252P21K2T1A3E,性质为营运车辆,经营范围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属单位是漯河市安
6、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是王鹏(舞钢市枣林乡人、身份号 410481*2039).豫 DA367,重型平板全挂车,厂牌型号是东风 DFL4240AX2A,性质为运营,经营范围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一类),车属单位是舞钢市广通运输有限公司。(四)检验鉴定情况经舞阳县交通局执法所现场勘验、鉴定:该货车的车货总高度、车货总长度、车货总宽度均没有超过限值,即不存在超限运输。(五)天气情况(五)天气情况夜晚、无雨、无雪、无雾。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2018 年 2 月 27 日,漯河市水利局根据漯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 级响应)的通知(漯环委办201811 号),下发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 级响应)的通知),要求从 2 月 27 日 0时起,全市水利工地采取封土行动,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2018 年 3 月 15 日,封土令解除。因提灌站施工需要使用灌注体钢筋笼 21 个,提灌站施工现场负责人牛彦华委托辛安镇水牛刘村钢筋加工点代为加工,事故发生前已经全部加工完成。2018 年 3 月 12 日,牛彦华通过货运信息部,由货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