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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北京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定稿2022122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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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36818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XLS 页数:10 大小: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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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附件件2 2:北北京京市市非非煤煤矿矿山山企企业业安安全全生生产产信信用用评评价价标标准准(试试行行)信用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评价单位 评价责任人评价日期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 值评分简述得 分行业指标行政许可条件保持(350分)20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提供)、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地质勘探单位提交)的。30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40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

2、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的。30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3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30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30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30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20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20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

3、全设施经验收合格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企业提供)3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2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的。执法检查(100分)100在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未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得100分;发现企业轻微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按期整改的得75分;发现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按期整改的得50分;发现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4、章情况,未按期整改的得0分。日常监管(100分)50责任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职责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依据的。30注册安全工程师配置:生产经营单位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具有相应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数量,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的15%,且最低不少于1人的。20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且在保险期限内的。通用指标通用指标(300分)300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值,

5、按照比例换算。动态指标加分项(100分)100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国务院表彰奖励的。50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国家部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25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市级部门、区政府表彰奖励的。10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区级部门表彰奖励的。100信用主体开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且在有效期内的。50信用主体正在开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减分项(600分)500事故发生单位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或更多的: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500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500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0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100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的。100违反向应急管理部门作出的书面承诺的。动态指标加分项(100分)评分规则:1.首次信用评价,按照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首次信用评价后,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结果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2.针对执法检查部分,若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内存在多次执法检查情况,选择最严重情形进行赋分;3.信用主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最终得分=行业指标得分+通用指标得分+加分项得分-减分项得分;动态指标中加分项分值上限为100分,减分项减分上限为600分;计分范围为350分到950分之间,低于3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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