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讲解了广州市民用运输机场的管理规定,以确保机场的安全、有序运营。该办法明确了机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机场规划用地控制、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航空器噪声防治等重大问题,并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来处理日常工作。同时,文件阐述了机场管理机构作为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提供者的职责,以及各行政管理部门在机场安全运营管理中的具体分工。在机场规划建设方面,办法要求机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和技术标准,强调交通发展规划应统筹考虑多种交通方式对接机场,形成综合交通枢纽。此外,针对机场周边地区划定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限建区域,采取措施控制航空器噪声影响,并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机场整体规划。关于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指出市人民政府应会同相关部门划定并公布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国土规划部门需根据限高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对特定建设项目如高压输电塔建设提出特别规定,确保其不会影响飞行安全。广州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广州市内所有涉及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机场管理机构、航空公司、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交通运输企业以及机场周边居民等。该办法为上述主体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操作指南,旨在保障机场及其周边地区的安全与秩序,促进航空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