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讲解了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安全生产业务管理条例,此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从背景看,该条例是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并在发展与安全间寻求最佳统筹以促经济发展。文件指出,所有省内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监管活动适用本条例,且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与具体职责。对于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特殊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则按相应规定处理。条例明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向,强化政府和企业的双重责任落实。它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承担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的任务,并要求政府各部门协调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参与或影响到这些生产经营单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的个人或组织机构。尤其对政府各级相关监管部门而言,在其负责领域内,如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监督有指导性意义。条例也对企业层面有着直接指引作用,尤其是针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范围进行了详细划分。此外,它也适用于各功能区比如自贸区、工业园区等地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管辖区域内推行安全生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