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讲解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创建流程和评价体系。文章分析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指出“十二五”期间的目标是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强调这些单位应实现管理科学精细、能源资源利用高效等目标。文中介绍了评价标准的结构,包括6个评价单元和29个评价项目,总分为110分。评价单元分为基础评价单元和附加评价单元,前者涵盖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和绿色消费5个方面。文章详细描述了从创建组织到年终考核的具体路线,包括设置节能管理机构、进行能源计量、能源审计、实施节能改造以及加强管理节能等方面。同时,作者对部分评价项目的分值分配提出了异议,认为“能源计量”和“用水计量”的分值过低,未能充分反映其重要性,建议调整以更好地引导公共机构重视这两项工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适用于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这些机构在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的过程中,需要依据该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标准为这些机构提供了明确的创建指南,帮助它们实现能源资源利用的高效化和管理的精细化。通过遵循标准中的评价体系,公共机构能够更好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最终达到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浪费、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