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程及其它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程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名称交底时间交底人交底单编号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基坑支护安全交底基坑支护安全交底1、支护队应提交单位的安全资质,经总包方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2、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可上岗操作。3、基坑深度不超过 2 米的可采用 1.2 高栏杆防护,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施工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围护,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50 厘米。4、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做法及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支护设施产生
2、变形应有加固措施。5、基坑施工应按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坑施工采用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措施。6、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边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有具体措施。7、基坑施工必须设专用上下通道,通道的设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要求。8、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出。9、基坑支护结构应按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记录。10、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具。项目经理被交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