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北延(前川线)工程第三、四标段土建工程(第四标段)盾构工程“8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8 月 4 日 13 时 30 分左右,位于黄陂区盘龙大道的武汉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北延(前川线)工程第三、四标段土建工程(第四标段)天阳路站至腾龙大道站区间左线 97 环处在进行盾构管片拼装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205 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等有关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城建
2、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武汉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北延(前川线)工程第三、四标段土建工程(第四标段)盾构工程“8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项目及参建各方基本情况(一)事故项目基本情况(一)事故项目基本情况事故项目为武汉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北延(前川线)工程第三、四标段土建工程(第四标段)盾构工程,工程概况:天阳路站腾龙大道站区间
3、盾构段由天阳路站盾构始发井始发,下穿河塘后侧穿四环线三号特大桥桥墩,之后下穿后湖至腾龙大道站接收。盾构区间隧道为双线隧道,盾构段单线长 2.4km。设置 3 处联络通道,1 处风井。事发点位于天阳路站至腾龙大道站区间左线 97 环处,事发时正进行管片拼装作业。(二)参建单位基本情况(二)参建单位基本情况1.1.建设单位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武汉地铁集团铁集团”),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硚口区),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京汉大道 9999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军,
4、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88 亿亿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46906844914201007246906844,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及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及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车票、方可经营);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车票、车身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市政道路桥梁建设;车身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市政道路桥梁建设;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承建与总承包;轨道工程咨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承建与总承包
5、;轨道工程咨询。询。2.2.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大盾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大盾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称“中铁十四局大盾构公司中铁十四局大盾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所为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 120120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哲,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哲,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5.1 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1N1FEL7391320111MA1N1FEL73,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
6、程、隧道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市轨道交地基与基础工程、隧道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等。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等。该公司持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安许证字2017900904;持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32127466,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3.3.监理单位为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维咨询公司上海三维咨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青浦),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青浦区朱枫公路区朱枫公路 30353035 号号 135-10135-10 室,法定代表人为祝进才,注册资室,法定代表人为祝进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本为人民币 120012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132507292C91310118132507292C,经营范围:工程监理,工程招标投标代,经营范围:工程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