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东湖阳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61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6 月 12 日 9 时 03 分左右,位于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东路 8 号东湖阳光园区内的武汉东湖阳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59 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和武汉市的有关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相关部门等单位成立了武汉东湖阳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61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按
2、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项目及参建各方基本情况事故项目发包单位为武汉东湖阳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阳光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东路 8 号,法定代表人为熊梅(中国香港人),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MA4L05LE5Y,主要经营范围:球类体育项目的训练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
3、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供应链管理咨询;供应链方案设计,场地出租,服装设计、销售。事故项目承包单位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飞翔金属结构加工部(以下简称:飞翔加工部),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住所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桥梁社区小李村 211-2 号,经营者为鲍胜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2420120MA4KPJGX2P,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结构加工。2021 年 3 月,东湖阳光公司与飞翔加工部签订了东湖阳光湖面整治改造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是水上浮船拆除及恢复、长廊的清水平台拆除和恢复。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信息报送情况202
4、1 年 6 月 12 日上午,飞翔加工部负责人鲍胜全带领曾庆凯到达东湖东路 8 号院内,计划将湖中废旧水箱拖上岸,因施工现场吊车无法进入现场,遂采取人工使用 DHS 环链电动提升机(俗称电葫芦)起吊水箱。上午 9 时左右,曾庆凯在小木船上将湖中水箱通过吊带悬挂在提升机挂钩上,鲍胜全在岸边操作提升机起吊时,提升机铰链运转时将外电源线卷入齿轮内挤破绝缘外皮造成铰链带电,现场人员均未及时发现情况,木船上的曾庆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碰到提升机的铰链造成触电落水。事故发生后,鲍胜全立刻呼叫东湖阳光公司电工陈自飞,两人一同将曾庆凯救到岸上,随后拨打 120 急救电话。上午 9时 28 分左右,120 救护车
5、到达现场,将曾庆凯送至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救治,当日 13 时 58 分,曾庆凯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应急管理局于 6 月 13 日接报后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信息。三、事故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59 万元。四、有关核查情况经现场勘查以及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1.1.事故设备为沪工牌事故设备为沪工牌 DHSDHS 环链电动提升机,系飞翔加工部环链电动提升机,系飞翔加工部鲍胜全所有,生产厂家为上海轶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电源电鲍胜全所有,生产厂家为上海轶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电源电压为压为 380V380V,额定起重量为,额定起重量为 3
6、3 吨,起升高度为吨,起升高度为 6 6 米。米。经核,该设备不属于特种设备。2.2.经现场勘查,提升机外电源线沿钢架悬挂敷设,未绑扎经现场勘查,提升机外电源线沿钢架悬挂敷设,未绑扎固定,外电源线在起吊过程中被卷进齿轮箱中(如下图)。固定,外电源线在起吊过程中被卷进齿轮箱中(如下图)。图:提升机外电源线被铰链卷入齿轮箱内3.3.经调查,提升机外电源由东湖阳光公司电工陈自飞连接。经调查,提升机外电源由东湖阳光公司电工陈自飞连接。陈自飞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编号 T421125197507213333,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 4 日。4.4.曾庆凯系飞翔加工部经营者鲍胜全雇佣,事发时未穿戴曾庆凯系飞翔加工部经营者鲍胜全雇佣,事发时未穿戴救生衣。救生衣。五、事故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询问、查看资料以及综合分析,认为造成事故原因如下:(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提升机铰链在运转时将未绑扎固定的外电源线卷入齿轮箱内挤破绝缘外皮造成铰链带电。曾庆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碰铰链后导致触电落水,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发包单位东湖阳光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