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油气储存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243189 上传时间:2023-03-0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油气储存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油气储存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油气储存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油气储存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油气储存企业在役大型地上常压储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30m 或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 10000m3的储罐,不含低温储罐)紧急切断阀的改造。二、标准依据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737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AQ 3053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程SH/T3184 石油化工罐区自动化系统设计规范SH/T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三、技术要求(一)安装位置1.所有与储罐直接相连的工艺物料进出管道上均应设置紧急切断阀。2.紧急切断阀应设置在储罐与柔性连接之间,并采取防止水击危害的措施。(二)执行机构紧急切

2、断阀的执行机构可采用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并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1.气动执行机构故障模式应为 FC(故障关),并采取火灾安全保护措施。当采用单作用弹簧复位式气动执行机构时,应满足 SH/T3005-2016 第 10.3.6.7 条的要求;当采用双作用气动执行机构时,应满足 SH/T3005-2016 第10.3.6.14 条的要求。2.液压型执行机构的故障模式应为 FC(故障关),应保证在火灾状态下阀门可处于安全位置。3.电动型执行机构应配备应急电源(如 UPS、EPS、应急发电机组等),并采取火灾安全保护措施,满足SH/T3005-2016 第 10.3.7.11 条的要求。(三)阀体及电缆紧急切断阀的阀体应为铸钢或锻钢材质,密封结构采用耐火结构。电动执行机构的动力电缆和信号电缆应采取防火保护,可采用耐火电缆、直埋敷设、电缆沟充砂敷设、在耐火电缆槽盒或耐火保护管内敷设等一种措施或多种复合措施实现。(四)开关时间紧急切断阀全行程关闭时间应满足工艺要求,自动关闭时间不宜超过 180 秒。(五)关闭功能紧急切断阀应同时具备以下关闭功能:1.液位超高联锁关闭进料切断阀。2.通过阀门本体手动关闭切断阀。3.在防火堤外手动按钮关闭切断阀。4.在控制室内手动遥控关闭切断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行业安全 > 石油化工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