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化市会同县金子岩乡“21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2 月 12 日 22 时 50 分,会同县金子岩乡木栗溪 8组一民房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烧毁二层木质房屋一栋,过火面积约 400 平方米,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 20 万元左右。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彭国甫,市委副书记、市长雷绍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长春等领导同志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迅速组织市、县两级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宣传、民政、信访等部门,开展原因调查、善后处置、舆情控制、信访维稳等工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行水同志带领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等一行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市消防支
2、队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谷小波带领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火灾原因调查。市政协副主席、会同县委书记杨陵利,县委办主任欧阳海峰、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朱达生等同志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救灾、事故善后、舆论控制等工作;县委副书记曹伟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华等同志率民政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救援。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9 年 2 月 15 日,怀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向德祖任组长,市纪委监察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晓成、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处长王
3、奔、会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达生任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会同县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会同县金子岩乡“212”火灾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了市监委派员参与。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初步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现场情况(一)事故现场情况1、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位于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西南部木栗溪村,与元贞村、新华村、
4、双江村、沙溪乡凤羊村相邻,村部距乡政府所在地 10 公里,全村共 8 个村民小组,1050 余人。2、事故房屋情况:事故房屋系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木栗溪村 8 组明光成、明一光两户一栋 2 层木质结构房屋住宅,西、南两面分别有 1 条小道可以入户。一楼从左至右依次为并排 2 间厨房、一间杂物间,中间为明一光卧室、中堂屋,最右边为明星卧室及上下楼梯可达二楼,厨房与明一光卧室中间也有一上下楼梯可达二楼;二楼从左至右依次为明光成卧室,三面过道与可达一楼上下楼梯相连,林开英卧室与杂物间,并排2 个谷仓,中间砌有隔墙,隔墙门上锁(因此 2 楼从左至右不能互通),右边为明传育卧室和杂物间,靠近右边卧室有
5、一过道与可达一楼上下楼梯相连。3、事发家庭情况:事发家庭户主为明传育、妻子林开英;大儿子明光成,长孙明星;小儿子明一光,小孙子明德;女儿明爱玉(己出嫁,当天回娘家看望父母留住),其中林开英、明爱玉 2 人耳聋,林开英腿脚还不方便,儿子、媳妇在外务工没有在家。(二)乡、村消防配套及组织消防演练情况(二)乡、村消防配套及组织消防演练情况由于受人员、经费等原因限制,目前,会同县各乡镇尚未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只有由乡镇乡村干部和村民组成的志愿消防队。木栗溪村:成立了由 6 个村民小组长和 4 个村干部组成的志愿消防队,配被小型消防机动泵 1 台,水带 10 盘(一盘水带长度为 20 米)、消防栓,自
6、来水供给;2019 年 1 月底在村部组织了 1 次消防应急演练,参加人员 6 人。金子岩侗族苗族乡:2013 年 9 月和 2016 年 2 月共配备消防机动泵 41 台,水带水枪等配套设施 451 件套;2018 年曾组织了 2 次消防演练。(三)农村(三)农村“大团寨大团寨”改造情况改造情况自农村团寨改造实施以来,会同县委、县政府结合精准扶贫工程推进。相继完成了“路改”,实施“村村通”工程,完成了全县农村团寨道路改造,实现了每个团寨道路硬化到位;完成了 94 个行政村“水改”,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完成自来水管网敷设,安装了市政消火栓;基本完成了“电改”,全县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改造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向入户改造推进。二、事故发生经过、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2 月 12 日晚上 07 时 30 分左右,明传育就寝于 2楼右侧卧室;晚上 09 时 30 分左右,林开英和明德就寝于 2 楼左侧卧室;明爱玉与明星一直在厨房火膛烤火,火膛上方悬挂有 100 斤左右的猪肉在炕腊肉,晚上 10 时 30 分左右明爱玉就寝于 2 楼左侧卧室,与林开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