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化工消防安全距离规定编号 名称熔点沸点闪点自燃点爆炸极限%毒性可燃等级下限上限1甲醇-9764.7113855.536.0有毒甲类液体2乙烯-169.4-103.9-504252.736.0有毒甲类气体3丙烯-185.3-47.7-66.7455211.1有毒甲类气体41-丁烯-185.4-6.4804551.89.6有毒甲类气体5乙烷-183.3-88.6-50472315.5有毒甲类气体6丙烷-187.6-42.1-1044502.19.5有毒甲类气体7氢气-259.2-252.82535004.074.2无毒甲类气体8一氧化碳-205-191.5-50608.912.574.2有毒乙
2、类气体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相邻工厂或设施防火间距(m)液化烃罐组(罐外壁)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侧)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侧)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5010012010025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线)120701205070场外铁路国家铁路线(中心线)55458035-场外铁路线(中心线)45358030-场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边)35308035-其他公路(路边)25206025-交配电站(围墙)8
3、0501204025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 倍旗杆高度1.5 倍旗杆高度801.5 倍旗杆高度-、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50408040-通航江、河、海岸边25258020-地区埋地输油管道原油及成品油(管道中心)3030603030液化烃(管道中心)6060806060地区埋地输气管道(管道中 3030603030心)装卸油品码头(码头前沿)70601206060注:注:1.1.本表中相邻工厂指除石油化工企业和油库以外本表中相邻工厂指除石油化工企业和油库以外的工厂;的工厂;2.2.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3.3.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
4、设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4.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罐组的规定减少 25%25%;5.5.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或设施的规定减少 25%25%;6.6.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
5、(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 50%50%;7.7.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 25m25m;8.8.表中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相邻工厂或设施防火间距(m)液化烃罐组(罐外壁)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侧)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
6、外轴侧)液化烃罐组(罐外壁)6060907090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 601.5D(见注 2)905060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9090(见注 4)9090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7050904040(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侧)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侧)9060904020明火地点7040604020注:1.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2.表中 D 为较大罐的直径。当 1.5D 小于 30m 时,取 30m;当 1.5D 大于 60m 时,可取 60m;当丙类可燃液体罐相邻布置时,防火间距可取 30m;3.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 50%,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4.辐射热不应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5.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 10m(火炬除外),但不应小于 30m;6.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公用的输油(气)管道,可布置在石油化工企业围墙或用地边界线外。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项目控制室、机柜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明火设备操作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