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区内的十四不准国家原化工部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总结了以往的事故教训,制定了生产区内 14 个不准要求每一个化工企业必须把生产区的安全管理作为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每一个在生产区内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员必须明确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的严格区别,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明白各项安全要求,认真学习十四个不准的禁令,熟悉条文,严格遵守。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我国化工行业,由于明火管理不善和禁烟制度不严而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是经常发生的,造成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都颇为严重,俗话说:“水火无情”,化工企业的“火”,更无情,因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比任何其它行业都大,故加强管理,严格禁烟制度对化工企业
2、来说,有其特殊的重要意义。为了加深对这一条禁令的理解看一下事故教训的例子。例:2000 年 12 月 8 日 10 时许,某市石油化工厂原矿车间一运输工在车间一人偷偷点着烟后,随手将火柴杆扔掉,由于火柴杆恰好落到带有油污的破布上,引起火灾,致使整个原矿车间的操作室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 50 万元。如何加强明火管理呢?大家都知道,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要有可燃物质;(2)要有助燃物质;(3)要有引火源,在化工企业里,前两个条件在多数场合下总是同时存在,无法避免,火源则是引起可燃物燃烧的主要灾源,因此,控制明火,消灭致灾源是防火、防爆的关键。在化工企业中有哪些火源呢?按火源的性质,有
3、四类八种。第一类火源是机械性火源;撞击,磨擦火源;压缩热(如气体压缩过程中产生的高热);第二类火源是热火源。高温物体(一般地讲,100就算作高温物体);热射线(如阳光,钢水的热射线);第三类火源是电火源,电器火花;静电火花。第四类火源是化学火源,明火;自然火源。按火源的用途有:工艺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其它火源。怎样加强明火管理呢?第一,要求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都必须十分重视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二,了解本单位的致灾火源在哪里,并联系实际,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第三,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第四,学习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不论什么时间,把未
4、成年的人(特别是小孩)带入生产区都是不允许的。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存在的隐患可以归纳三大处:1、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后,使其家长和周围的生产操作人员,分散注意力,易出现操作失误而导致事故发生。2、未成年人有好动和好奇心强等共同特点,进入生产区后,势必到处乱跑,各处玩耍,并用手去触、摸、弄这样就极易被运转的设备挤、压、轧、撞和砸伤。同时,还可能发生触电和被高温、酸碱等灼烧事故。3、化工生产过程中,对大气和环境一般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粉尘,毒气的污染,而未成年人耐毒、抗毒能力差,故易中毒。由于有些人对带小孩进入生产区持无所谓的态度,结果受到客观现实的惩罚。例:2001 年 8 月 5 日,某化肥厂电工
5、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带进变电所,任其玩耍,小孩手里玩的长弹簧丝,触动碰到变电所的带电部位,小孩触电死亡,全厂停电 45分钟,对这个电工和厂里损失就不言而喻了。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这条禁令包含着两层重要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要求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全神贯注地干好本岗位工作,忠于职守,是每个职工应该具有的起码的劳动态度,也是对每个职工的最基本的要求。相反,如果在岗位无精打采,懒懒散散,离岗串岗,或者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这是劳动纪律所不能容许的。第二层意思,也是发布本条例的核心思想,是要求人人确保安全。化工生产的特殊性,这是大家都清楚的。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化
6、工生产过程。要受设备状况、原料质量,以及相关岗位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始终处于瞬息万变的状态中。尤其目前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工艺比较落后,设备陈旧,生产自动化水平低等问题,各项工艺指标的控制,大多还得依靠各岗位的人员手工操作,异常情况需要操作人员细密监视来发现,并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显然,如果操作人员在上班时,睡岗、离岗、串岗和丢开岗位干别的事,那么,这个岗位事实上成了无人操作的岗位,一旦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既无人发现,也无人处理,或者处理不及时,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这方面的事故教训是不泛其例的,现列举 3 例,以供吸取。例一2002 年 8 月 5 日凌晨 3 时 55 分,某市焦化厂苯酐车间加热炉爆炸,自重 5 吨的炉体,拉断连接管道,腾空飞出五百米之外落地;该车间当班操作工四人当场炸死,二人重度烧伤(其中一人抢救无效,十天后在医院死亡)。百米以内的树叶、花草被高温气浪烘焦。这次恶性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睡岗,加热炉的温度压力失控所造成的。例二2002 年 8 月 6 日,某氮肥厂一台4.5 吨/时废热锅炉爆炸,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伤,工厂部分停产。事故原因,是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