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澧县民泰黑火药公司妙音工区“13”火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 月 3 日 22 时 22 分许,临澧县四新岗镇白云村境内临澧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公司妙音工区 59 号回收粉中转工房发生一起火药爆炸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3.9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令)相关规定以及省应急管理厅对典型事故调查工作的要求,常德市人民政府对该起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依法组建临澧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公司妙音工区“1.3”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胜华任组长,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和临澧县人民政府
2、及其有关部门为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同时聘请专家组参与调查。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况(一)事故发生时间:(一)事故发生时间:2022 年 1 月 3 日 22 时 22 分许(二)事故发生单位:(二)事故发生单位:临澧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泰黑火药公司)(三)事故发生地点:(
3、三)事故发生地点:临澧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公司妙音工区 59 号回收粉中转工房(四)事故类别:(四)事故类别:火药爆炸(五)伤亡情况:(五)伤亡情况:1 人死亡,死者胡小兵,男,汉族,1980 年 5 月出生,住临澧县合口镇澧阳村第八村民组 012 号(六)直接经济损失:(六)直接经济损失:263.9 万元(见附件 1)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民泰黑火药公司妙音工区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试机运行,17 日正式投入生产,初期每日凌晨 3 点至下午 2 点生产,因电力负荷过大电压不稳,从 12 月份开始改为每日晚上 9 点至次日上午 9 点生产。2
4、022 年 1 月 3 日,当班的吕克宏、王贵周负责混合潮药,赵志伦负责包片,吴善三、钟云付负责油压,唐志欢负责造粒兼造粒环节“回收粉”运输,赵志群负责抛光,胡小兵负责精筛兼精筛环节“回收粉”运输。经调查,3 日胡小兵从 88 号精筛工房运送回收粉到 59 号回收粉中转工房。22:22:06 时,胡小兵驾驶三轮电瓶车采取倒车方式从风雨走廊通过药物运输通道进入 59 号回收粉中转工房前。在接近 59 号回收粉中转工房时,装有黑火药回收粉的车厢与工房墙体发生巨大剐蹭产生火花,引燃车厢内回收粉,22:22:17 时发生剧烈爆炸,同时引发 59 号回收粉中转工房内回收粉产生殉爆。(二)事故救援和报告情
5、况(二)事故救援和报告情况事故发生后,民泰黑火药公司法人代表徐联军于 22 时 30分左右向四新岗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局报告了事故情况,并于22 时 55 分赶到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门人员对事故现场实行警戒,对事故现场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严防次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安排专人对接四新岗镇、烽火乡政府干部和涉及的 4 个村(社区)的村干部参与周边居民住房受损情况摸底和应急处置工作。23 时 20 左右县应急局向市应急局确认妙音工区发生爆炸事故,致 1 人死亡,24时 48 分市应急局分别向市政府办、省应急厅书面报送事故相关信息。事后,临澧县县长蒋颖群,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智勇
6、,县委常委、副县长夏孝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碧波,副县长公安局长杨刚,县应急、公安等部门和四新岗镇党委政府等领导紧急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召开了现场紧急调度会,成立了事故调查、善后处置、舆情管控、现场秩序维护四个工作小组,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当晚,市应急局副局长张伟和危化烟花科有关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查看了监控视频,指导事故处置。1 月 4 日凌晨,民泰黑火药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股东紧急会议,商议死者善后处置及周边居民住房受损核查理赔工作,首先拨付了 171 万元用于死者的赔付和居民住房受损的理赔。1月 6 日,公司制定了事故现场余药处理实施方案。1 月 12 日,完成了 8 吨多事故现场余药的转移处理。三、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企业概况(一)事故企业概况1.1.民泰黑火药公司概况。民泰黑火药公司概况。成立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初设 5 个工区,分别是永利工区、安盛工区、泰安工区、金利工区、永昌工区。企业注册地是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安福镇护城社区居委会安福东路福之源小区。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 年 1 月 22 日颁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徐联军,企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