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业户,除必须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 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2、具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物流时代3、停车场库要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并具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证明。有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封闭型车库。4、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持有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考核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有 2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到 5 万公里以上。6、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除必须具备细则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有 5 辆以上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3 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 1 名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