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视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据有关部门定义:有限空间是指有一定的空间,工作人员可以进入完成指定的工作,但其出入口较为狭窄或空间处于相对封闭、半封闭状态;作业人员进入该场所,存在缺氧或易遭受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氰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或发生气体(粉尘)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人们在日常施工、生产检(维)修等活动中经常会遇到在有限空间作业的情况,而在有限空间场所施工作业时,稍一疏忽极易发生气体中毒或窒息、火灾或爆炸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而事故发生后的盲目施救又往往导致事故(事态)进一步扩大。这类事故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且在各类事故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教训极其深刻,需引起我们高
2、度重视。一、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基本范围一、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基本范围在建筑、市政、装饰、基础等专业施工或工厂车间进行安装、检(维)修、焊接、油漆、防腐等施工作业遇有下列场所的,均属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船舱、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矿井、废井、地窑、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室、烟道等。二、二、事故案例:事故案例:1、市政管道气体中毒
3、事故2004 年 7 月 4 日下午 6 时,宁波慈溪市某市政公司在拆除南二环线与英雄路交叉口的新建窨井与原有集污井连接处的管道堵墙时,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该窨井直径为 1.2m,深 6m,当时先有一名工人下去凿堵墙,在凿出约10 的孔洞后,随即换人下去再凿,当第二名工人下至井底后,当即发生中毒晕倒(估计此时原封闭管道内积聚的有毒气体已大量涌出)。地面人员见状后,均未采取防护措施,接二连三地下井救人,结果是下一个倒一个,先后有 4 人倒下。因压力污水的冲击,其中 3 名中毒人员被冲至另一窨井口,另 1 名工人被卡在两窨井的管道之间。由于救援时间较长,该 4 人送医院后均不治而亡。2、人工挖
4、孔桩中毒事故2001 年 6 月 16 日,云南楚雄某建筑公司在开发区某药厂工地的人工挖孔桩施工中,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该事故桩孔直径为 1m,井深 10.5m,在钢筋笼放入桩孔后,其中一名工人又下井去拆除为防止钢笼变形的加固钢管。当该工人下至井深 6m 左右时遇到孔内高浓度的二氧化碳,当即中毒窒息而坠入孔底。当时地面有 3 名人员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先后盲目下井施救,均相继坠落孔底而亡;后又下去 3 人,虽未造成死亡,却遭受不同程度的中毒伤害。最后在采取通风等措施后才将人员救起,但已造成 4 人死亡,3 人重伤的重大恶性事故。3、基坑防水涂料中毒事故2002 年 7 月 14 日,浙
5、江东阳某建筑公司在施工永康市某广场地下室外墙防水涂料(系非焦油聚氨脂)时,发生一起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当天下午,基坑内有 4 人在进行防水涂料作业(基坑内有 0.7m 积水),其中 1 名工人在 8m深处作业时因气体中毒晕倒在坑底水中,基坑内其余 3 人见状立即下去救人,但也相继中毒倒地;后陆续多人赶来抢救,也搬来风扇进行空气流通,虽 4 人救上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时间过长而未能救活。本事故造成 4 人死亡和多人气体中毒伤害。4、密闭车间油漆爆炸事故2006 年 10 月 22 日 13 时 45 分左右,宁波余姚市赵建青喷涂厂员工在相对密闭车间进行油漆喷涂作业时,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 4
6、 人死亡,1 人重度烧伤的重大事故。三、这类事故特点及主要原因分析三、这类事故特点及主要原因分析1、事故特点:它们都是在狭窄的有限空间作业,或工作场所处在封闭、半封闭的空气不流动状态,有毒有害气体的积聚或涌出造成人员中毒窒息而死亡;由于均无应急准备,盲目抡救导致伤亡事故的扩大。2、事故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单位、管理部门普遍缺乏对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认识,许多单位都未制定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操作规程;(2)现场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正确辨识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源,在施工(作业)前均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作业)方案或未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有关部门(含新闻媒体)对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宣传力度不足,涉及单位岗前安全教育不到位,致使许多管理、作业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4)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许多单位尚未配置必要的气体检测仪、空气呼吸器、防毒口罩、安全绳梯等安全防护、救护用品;有的甚至连必要的通风机械设施也未配备;(5)现场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救援人员均未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盲目施救或因缺少应急物资而延误救援时间,导致伤亡事故进一步扩大。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