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衡阳新澧化工有限公司“32”冒顶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3 月 2 日 20 时 20 分,湖南衡阳新澧化工有限公司芒硝矿作业人员在井下170 水平 2-8 采场石门进行注浆堵水作业时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50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准同意,3月 15 日,由衡阳市应急局牵头,市总工会、市公安局、松木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市政府“32”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名单见附件 1)。事故调查组聘请了有关专家,同时邀请衡阳市纪委监察委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技术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湖南衡阳新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澧化工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5 月,位于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江霞大道 5 号,占地 500 亩,注册资本:4.27 亿元;经营范围:芒硝(含钙芒硝)的地下开采;加工、生产、销售元明粉,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是国内元明粉专业生产厂家之一,
3、属民营投资企业。公司设有生产部、安环部、技术部、质检部、销售部等 10 个部门,下设采矿车间(芒硝矿)和制硝车间,现有员工 432 人,其中采矿车间(芒硝矿)160 人,制硝车间 260 人,安全管理人员 12 人,法定代表人漆彩洪。该公司采矿车间(芒硝矿)(以下简称芒硝矿),隶属于新澧化工公司,于 2005 年 9 月开工建井,2009 年 1 月投产,总投资 5.2 亿元。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是化工原料芒硝资源供应基地,年生产元明粉 80 万吨。矿山采用主箕斗竖井+副斜井+通风斜井联合开拓方案,主箕斗竖井为主提升井,主要提升副产矿石(主要爆破矿石留存在井下进行浸泡);副斜井为行人、下放材
4、料、进风、铺设管道的斜井;通风斜井位于矿区东部,为回风斜井。矿山主要开采中段为-170 中段,矿长张引东。该公司于 2005 年 5 月取得衡阳市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XXXXXXXXXX179;2018 年 12月取得湖南省应急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12 月;2014 年 8 月取得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8 月;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已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二)(二)2-82-8 采场及矿岩地质情况采场及矿岩地质情况该事故发生地点为井下170 水平 2
5、-8 采场石门。至副斜井井口约 1762m,沿途经过-170 运输巷道和副斜井,其中副斜井斜长 536m,从副斜井井底沿-170 运输巷至事故点约 1226m。救援人员从事故点沿-170 运输巷道步行至副井井底车场约 30分钟;从副井井底车场坐人车到副井井口约 10 分钟,单程时间约 40 分钟。芒硝矿采用硐室水溶采矿方式,其特点是,一次性爆落一个工作面,工作面沿矿层走向长约 100m,沿倾向长约 150m,高12m。爆破完成后,将大巷通向溶池的石门封堵严实,然后向内注水浸溶。溶池注满水后,溶池与运输大巷之间的安全矿柱(设计为 20m),一方面因芒硝被水慢慢浸溶,另一方面因岩石被腐蚀,造成运输
6、大巷溶池侧常常漏水,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堵漏,泄水孔会越来越大,大量硝水往大巷倾泄,轻则影响巷道正常运输和通行,重则导致水灾。所以,对溶池边侧的注浆堵水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事故地点巷道处于矿层内,且矿层结构为薄层状页岩与钙芒硝互层,钙芒硝层遇水溶化,矿柱在溶区水压的作用下,逐渐受到水的浸蚀而出现矿柱矿层离析,极易产生裂纹,2-8 采场石门包括-170 运输大巷均处在矿层内,根据地质报告揭露,该矿矿体及其顶板均属软弱岩层,遇水易软化,膨胀。(三)事故现场危岩情况(三)事故现场危岩情况根据冒顶事故机理分析,事故地点 2-8 采场石门处在矿层内,而且距溶池很近,溶池水会慢慢浸入围岩。2-8 采场是2011 年 11 月开始封堵注水,至今已经 7 年多。由于围岩长时间受水浸蚀而使矿层离析,产生了裂纹,形成危岩。而此次堵水作业钻孔产生的振动,加速了巷道顶板的冒落。从已经冒落的岩石进行分析,这块危岩约 4m 长、1.5m 宽、1.3m 厚,危岩范围长且厚,断面平整,用一般的外观检查和“敲帮问顶”的检查方法难以发现。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6.1.5.1 条规定:“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