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讲解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规范与具体要求。该标准详细描述了卫星定位模块应具备的接收信号能力,规定至少能接收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1I或B1C信号,并明确了卫星接收通道数量不少于12个、灵敏度优于-130dBm以及定位精度(水平定位精度不大于15m,高程定位精度不大于20m)。此外,文档还阐述了数据记录与存储功能,包括记录频率、存储容量和数据保存时间等细节。对于通信接口部分,文中指出了应支持的标准接口类型及其性能指标,确保设备间的数据传输稳定可靠。关于电源特性,文件强调了输入电压范围、功耗限制及过压保护措施等内容,保障车载终端在不同环境下的正常工作。同时
2、,该文件对终端的物理特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尺寸、重量、防护等级等方面的规定,以适应复杂多变的道路运输场景。针对软件功能,文档涵盖了从开机自检、状态显示到故障报警等一系列操作流程,为驾驶员提供了直观便捷的操作体验。在抗干扰性能方面,文件制定了严格的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保证设备在电磁环境复杂的条件下仍能准确工作。最后,文档还提及了其他诸如可靠性试验、环境适应性等多方面的内容,旨在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整体性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及车辆制造商。它不仅为新生产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提供了技术依据,也为现有车辆升级或更换相关设备时给予了指导。无论是客运还是货运行业,只要涉及到道路运输领域,都需遵循此标准来确保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此外,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此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提高整个行业的规范化水平。同时,该标准也适用于参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帮助他们了解并满足市场对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