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守则一、发生火灾、地震和有明确禁用标志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二、正确使用电梯,不要在厅门和轿门之间逗留,不能在轿厢内蹦跳、撞击轿厢壁、乱按操作按钮键等。如发生困人时,请按警铃或拨打应急电话,等待救援,不能强行打开电梯门,以防高空坠落或受伤。老人、儿童、病人或其它无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人乘坐电梯需有人陪同。三、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配备安全管理员,委托专业维保单位维保,执行定期检验制度,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四、维保公司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每 15 日必须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设立 24 小时应急电话,发生困人时维保人员应及时(设区的市不超过 30 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 60分钟)抵达现场救援。电梯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维保单位_ 使用单位_维保人员_ 安全管理员_应急电话_ 值班电话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