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富宁县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科学、快速、有效、安全地处置我县尾矿库事故灾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恢复和维护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和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文山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山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富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富宁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编制本预案
2、。(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启动级响应的一般事故灾难,蓝色标示,四级;2跨乡(镇)级行政区和乡(镇)级政府部门难以处理的一般事故灾难;3县人民政府认为应由县人民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处置的事故灾难。3(四)工作原则尾矿库事故灾难主要有尾矿坝垮坝、淹溺、泄漏等类别,一旦有人员受害,一般都具有毁灭性,对土地、植被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污染。应急救援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各尽其责,分级管理、密切配合,全力组织、多方救援的原则。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发生尾矿库事故灾难后,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县人民
3、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长,由县应急局局长或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富宁分局、交通局、水务局、工信商务局、卫健局、应急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负责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划定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灾难有关情况。(二)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及职责1应急救援综合组: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公安局、应急局组成。
4、主要负责事故灾难信息的接收、处理和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有关单位参 4 加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综合发布事故灾难信息。2抢险救援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事故单位、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富宁分局、应急局、应急救援队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和防止事故灾难扩大。3安全保卫疏散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公安干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和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治安维护,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对现场及周边人员进行防护指
5、导,疏散人员,转移现场周围物资。4医疗卫生救护组:由县卫健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和救护专家、医护人员,对受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5后勤物资保障组:由事故灾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事故单位负责物资和资金保障。县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务局、工信商务局、卫健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做好事故抢险救援物资、通信和电力保障。6救援技术专家组:负责组织专家制定尾矿库事故灾难现场救援方案;分析事故灾难信息和事故原因,预测灾害演变情况;提出控制和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为恢复生产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7环境气象监测组:由州生态环境富宁分局牵头负责,县 5 自然资源局、气
6、象局、地震局参与。对受事故影响范围内的地质、气象、环境情况进行即时监测,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隐患提供依据;负责监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危险环境的处置。8新闻宣传报道组:由县人民政府新闻宣传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新闻宣传报道、舆情监控、舆论引导等工作。9善后处理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事故单位负责,县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和相关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事故灾难善后处理工作。10事故原因调查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富宁分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查清事故灾难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三)有关部门职责1县人民政府应急总值班室:负责新闻报道、采访、发布等相关事务,保证事故灾难报道的真实性。2县人民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宣传报道、舆情监控、舆论引导等工作。3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演练;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储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