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垣县石栏镇辽求村双发锰矿南采区“811”窒息事件调查报告2022 年 8 月 11 日,湘西州花垣县石栏镇辽求村双发锰矿南采区停产矿井发生一起缺氧窒息事件,造成 4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53 万元。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殿勋,副省长李建中分别作出批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司长李峰、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李大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局长吴卫龙对做好善后处置和事件调查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汪东、二级巡视员黄方明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一级巡视员周革忠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件处置和救援工作。州委书记虢正贵,州委常委
2、、秘书长向邦伟赶赴现场调度救援工作;州委副书记、州长龙晓华赴花垣县指导善后处置,要求压实企业责任,妥善处置善后事宜,举一反三开展安全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州委副书记、花垣县委书记廖良辉等花垣县委政府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抢险救援专班,全力做好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8 月 12 日湘西州人民政府成立了花垣县石栏镇辽求村双发锰矿采区停产矿井“811”事件调查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刘珍瑜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亮任副组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伍程
3、灿,州应急管理局局长肖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隆立新,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杰,州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石建军,花垣县人民政府县长王京海,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向纪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事件调查组,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向纪荣任组长,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公安局、州总工会、州工信局、湖南省地质灾害监测所(湘西分所)及花垣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为成员。同时,邀请州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审查同步开展工作。委托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开展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工作。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检验检测、调查取证、查阅资料、人员询问、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
4、了事件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分清了事件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花垣县双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一)企业概况(一)企业概况1.1.企业由来企业由来花垣县双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属民营企业,成立于花垣县双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属民营企业,成立于 20112011 年年1010 月月 0909 日,营业期限:长期,法定代表人:全治洪,统一社日,营业期限:长期,法定代表人:全治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信用代码:91433124593289531J,91433124593289531J,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注册
5、资金 833833 万元,经营范围为锰矿石开采、政策允许的矿产万元,经营范围为锰矿石开采、政策允许的矿产品购销。品购销。花垣县双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锰矿前身为湖南省花垣县锰一厂,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2003 年 3 月,因企业改制,经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批准,将湖南省花垣县锰一厂采矿权变更为湖南省花垣县中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矿区范围不变,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全治洪。2010 年,湖南省花垣县中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锰矿,由原花垣县中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锰矿和原花垣县万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整合而成,企业名称不变,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2013年 1 月,湖南省花垣县中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6、锰矿更名为花垣县双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锰矿(简称双发锰矿),开采范围不变。2014 年省国土资源厅以湘国土资办函(2014)25 号同意民乐矿区采矿权范围重新调整,根据批复的调整方案,将原双发锰矿与原振兴锰矿划出的原旭耀锰矿、原衡民锰矿进行整合,组成新双发锰矿。矿区范围由 56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2673km2,开采深度由+650m+220m 标高。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4300002010122120089390,有效期 2019 年 4 月 5 日至 2024年 11 月 5 日;双发锰矿分南、北两个采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 万 t/a;其中,南采区设计生产能力 3 万 t/a,北采区设计生产能力 7 万 t/a。2.2.地理交通位置地理交通位置双发锰矿位于湖南省花垣县城西南方向,距县城直距双发锰矿位于湖南省花垣县城西南方向,距县城直距约约45km,45km,属湘西自治州花垣县民乐镇和石栏镇管辖,地理坐标东属湘西自治州花垣县民乐镇和石栏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经1091092020353510910921322132,北纬,北纬 282822002200282822582258。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