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阳市中南大市场“124”较大烟花爆竹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1 月 24 日 21 时 05 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大市场 A4 栋 101 号门店发生一起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较大烟花爆竹火灾事故,事故造成 6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766.6万元。事故发生后,岳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示,要求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扎实做好善后工作;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2017 年 1月 25 日,岳阳市人民
2、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支队、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 6 名相关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人员(单位)基本情况1、相关人员基本情况张正秋,男,45 岁,身份证号码:432302*06224054,湖南沅江人,岳阳市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股东之一。张正
3、秋利用岳阳市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A4 栋 101 号门面,在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花爆竹非法零售活动。2017 年 1 月,因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张正秋在康王乡新华村、中南大市场等地租用仓库非法存储烟花爆竹,临时聘请了张团炎、李培、黎伯喜、张岳、张小佳、黄雨婷、黄建清、康舟等人帮其从事烟花爆竹非法零售活动,张正秋从事非法零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属个人行为。2、相关单位基本情况岳阳市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是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014 年 6 月 25 日取得岳阳市安监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公司仓储地址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龙凤村,
4、有效期自 2014 年 6 月 2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4 日。公司注册地址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大市场 A15 栋 121 号、1 栋 121 号、4 栋 101 号。公司主要负责人谭勇江。公司有股东5 人,分别为谭勇江、张正秋、李建彬、刘建康、周良纯。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 年 1 月 24 日 21 时,岳阳市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李培(临聘人员)在 A4 栋 101 号门面外的一辆货车上休息,在此时李培的妻子张小佳(岳阳市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股东张正秋妻子张平的侄女,临聘人员)到货车前叫李培下车,告诉李培说:“叔叔(张正秋
5、)要试炮”,并指着门店北侧的一堆烟花告诉李培就是试这种炮。李培从其中拿了一个烟花走到距门店西北角 10 余米处将该烟花放在地面上,随后将其点燃。李培转身就往“久盛烟花”门店方向跑,跑出 7-8 步后转身来看烟花燃放效果,正好看到被点燃的烟花射出一个燃烧效果件,沿着地面射到了附近健铭纸业的卷闸门上。随后,烟花向 A4 栋101 号门店发射了一发燃烧效果件,冲出的烟花燃烧效果件引燃了堆放在店门外西北角烟花中的 1 个,此时的时间是 21 时05 分。李培慌慌张张地冲到店门外想将被引燃的这个烟花搬开,但是在搬动的过程中不慎使该烟花倾倒,将整堆烟花引燃,随后将门口停着的一辆装满烟花爆竹的皮卡车引燃。李
6、培赶紧跑到自己停车的地方将货车开走,随后拨打了 119。十来分钟后,店门面外的火势越来越大,一直蔓延到了门面的二楼,引燃了存放在二楼的烟花爆竹,二楼起火后很快又蔓延到三楼。(二)应急处置情况(二)应急处置情况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立即出动,迅速调集消防车辆和大量消防战士,共出动消防车 19 台,消防战士 84 名。23 时许,大火被扑灭。事故共造成张正秋、黄雨婷、张景煜、张小佳、黄建清、康舟 6 人死亡。岳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现场处置组、事故原因调查组、善后工作处理组、医疗救护组等 6 个工作小组,全力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 号)的相关规定启动了先期问责,对岳阳经开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宁灵春(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通海路管理处党工委书记黎为与通海路管理处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处主任李石斗先期免职。三、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情况(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以下简称通海(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以下简称通海路管理处)路管理处)通海路管理处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未按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