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保密制度公司保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第二章第二章 保密范围保密范围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2、、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5.维护公司安全和
3、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第三章第三章 密级分类密级分类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
4、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4.公司大事记。5.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及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和相关资料。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8.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9.公司总监
5、(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第四章第四章 保密措施保密措施第九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6、:1.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2.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3.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第十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第十一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第十二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第十五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第十六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第十七条文档人员、保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