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信息保密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规范采购专员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维护公司的商业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相关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第 3 条 职责分工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保密的管理工作,制定采购信息保密信息,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以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3.采购部及相关部门人员执行信息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 2 章 采购信息密级分级第 4 条 信息密级规定公司的采购信息,根据保密程度和重要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绝密信息、机密信息、秘密信息和内部公开信息
2、四类。第 5 条 绝密信息1.绝密信息是指极为重要的公司核心商业秘密,如被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到特别严重的损失,包括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定标文件、合同协议信息、采购数据、公司技术标准等信息。2.绝密信息的阅读范围。只有得到涉密信息部门或项目主管书面许可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内部加密传递,且传递范围仅限于需求部门主管或项目的负责人,由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分割、整理后传达给本部门的员工。3.审批形式。许可须采用邮件回复、签字审批等有文字记载的书面方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未经批准擅自将此级别信息对外发布的,按泄密处理,责任人和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4.承担责任。需求部门主管或项
3、目负责人对接收到的资料信息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负责。因本人或本部门人员原因造成资料外泄的,由部门主管首先负管理责任,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 6 条 机密信息1.机密信息是指重要的公司秘密,如被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失,主要包括项目采购计划、采购专项业务会议纪要、采购工作计划与总结、公司采购月报、采购合同台账、招标文件、供应商信息等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商业价值的信息。2.机密信息阅知范围。各个部门因工作关系,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可了解相关信息,但严禁复制拷贝,需要复制拷贝前须经总经理批准。此级别信息经审批后可以在具有相关业务联系的经理层传递,不得发布给与业务无关的经理和普通员工,更不得对外泄露。
4、第 7 条 秘密信息1.秘密信息是指公司一般商业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主要包括日常的部门内部讨论、论证结论、日常采购工作信息等。2.秘密信息阅知范围。此级别信息由部门经理决定发布范围,可以在具有相关业务联系的员工间传递,但不得发布给与业务无关的员工,更不得对外泄露。第 8 条 内部公开信息1.内部公开信息是指内部非保密信息,包括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有关合约采购的制度要求、通知通报、人事任免、采购人员名录、涉及采购内容的综合会议纪要等信息。2.内部公开信息阅知范围。此级别信息可以在公司范围内发布传递,但不得对外公布。第 3 章 采购信息分类保密规定第 9 条 招标信息保密规定1.在招
5、标、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各招标采购相关人员外,其他人无权查看有关标书等的任何信息,所有与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人员不得私自向非授权人员透露投标信息。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所有与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人员不得私自向非授权人透露有关招标采购的信息,更不得引导投标单位如何中标。3.在定标过程中,所有与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意向定标供应商等的任何定标信息。第 10 条 合同信息保密规定1.合同信息包括合同文本,特别是物资价格、运输价格、技术标准要求,还包括物资所对应的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2.合同价格信息除采购、成本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外,其他人无权查看,如遇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第 11 条
6、 供应商信息保密规定1.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公司信息、供应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联系方式、合作情况等信息。2.凡有权查阅合格和试用供应商信息的人员,应严守信息,确保不向外传播;非授权人如需查阅合格或试用供应商的信息,需报总经理审批。第 4 章 采购信息保密措施第 12 条 涉密员工管理措施1.采购专员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署保密合同,以此互相监督,共同保障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2.采购专员在日常工作中,除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本部门主管的领导外,还要严格按相关保密要求做好公司秘密的保守和保护工作,并接受相关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3.采购部应定期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能相关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指导、指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总结和推广涉密员工在保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检查结果应向涉密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反馈,纳入该员工月度、年度的岗位和绩效考核中,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4.对新安排至采购岗位的涉密员工,人力资源部除进行常规的入职教育外,应会同采购部主管共同进行入职保密教育;涉密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