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101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2016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55 分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 333 号的广东八方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内的自编 C7、C8栋物流商铺建筑发生火灾,过火面积 5200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 6750509.00 元,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目前,该起事故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企业及涉事人员基本情况。(一)企业及涉事人员基本情况。1、广州市强慧货物运输有限
2、公司(以下简称强慧公司),事故发生单位,广东八方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内的自编 C8 栋 26-28 号档口租户,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宋艳梅,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22 日,主营项目类别: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2、广东好又快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又快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庆杨,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11日,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潮汕公路枫溪区高厦村村道 1 号铺面,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运代理。3、广东八方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物流公司),八方物流园区实际管理方,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卢林元,成立于 2006 年 7
3、 月 13 日,经营范围:搬运装卸、货运站经营、运输信息咨询、停车场经营,仓储理货、货运代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郭洁,女,39 岁,汉族,河南人,强慧公司员工。(二)物业概况。(二)物业概况。八方物流园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 333 号,土地权属为滘心经济联社和滘心经济联社第七、八、九、十经济社,建筑物均为八方物流公司建设,自 2006 年开始陆续建成,分 A、B、C、D 四个区,共有 42 栋建筑物。具有相关消防手续的建筑物有 33 栋(钢筋混凝土结构 17 栋、钢混结构 16 栋):其中 12 栋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于 2009 年 1 月和 2 月向白云区公
4、安分局申报了消防验收手续,1 栋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商业楼于 2015 年向白云区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未被抽中,其余 20 栋建筑(包括发生火灾的 C7 和 C8 栋)分别于2010 年、2011 年和 2013 年由八方物流公司自行在广东省消防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备案未被抽中。另外 9 栋建筑物的相关消防手续公安消防部门仍在核实中。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该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审核、验收,而根据建设工程消
5、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八方物流园现有建筑不属于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不属于消防审核、验收范畴,该公司对 2009 年 5 月 1 日后建成的 21 栋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场所租赁情况:2012 年 12 月 1 日,好又快公司租得八方物流园中 C 区部分场地(含 C8 栋建筑)总面积共 49500 平方米,租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始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6、2015 年 8 月 28 日,好又快公司将 C8 栋 26-28 号档口转租给强慧公司。整个物流园区的水电和消防设施由八方物流公司负责,电线的主线路由八方物流公司负责拉接到建筑物的外围,档口内部的装修(含线路拉接)由各承租档口负责。(三)起火区域概况。(三)起火区域概况。起火区域的 C7、C8 栋物流建筑位于八方物流园区的北侧,两栋建筑之间间距 4 米,呈东西方向平行排列。C7 栋物流建筑东西长 192 米,南北宽 17.7 米,建筑高约 7.6 米,共分 40 间档口,自编为 1-40 号自西向东排列,门口向南,背面与 C8 栋相邻,屋顶、间隔均为锌铁瓦。C8 栋物流建筑东西长 182 米,南北宽 17.7 米,地面为 1.2 米高的水泥平台,建筑物高 6.4米,总高度 7.6 米,共分 38 间档口,自编为 1-38 号自东向西排列,门口向北,背面与 C7 栋相邻,屋顶、间隔均为锌铁瓦。两栋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为 6619 平方米。C7 栋由八方物流公司自行管理,共 40 个档口分租经营;C8 栋由八方物流公司整体出租好又快公司经营管理,好又快公司再将 38 个档口分租经营。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