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分厂、车间在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生产副总负责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分厂厂长,在副总的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公司设备
2、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第五条各分厂主管设备厂长职责(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二)监督管理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日常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三)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维修、改造、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四)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六条设备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制度。(二)监督各单位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检验和安全装置检验情况;
3、(三)负责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四)参与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及上报,并对预防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五)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掌握本企业压力容器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六)负责对在用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落后。(七)负责压力容器选购、验收、安装调试及联系外协单位对到期设备检验。第七条使用单位职责(一)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压力容器管理的规程和规定;(二)指导操作员工对压力容器进行正确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并经常检查容器的运行情况及技术状态。(三)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
4、技术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其内容包括:1、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2、容器的操作方法,开停车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3、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4、容器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5、负责本单位安全装置的管理工作。6、参与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负责预防措施的贯彻。7、负责把本单位压力容器的移位、维修情况及时与设备科联系,做好管理工作。第八条操作人员主要职责(一)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操作。(二)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压力容器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巡回检查,其检查
5、内容至少包括:容器压力温度,装载量,容器本体及接管有无泄漏、变形、鼓包和异常声响等。(三)压力容器发生下列现象之一时,工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1、容器的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各种措施,确定无法使之下降时。2、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第九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使用单位应提供所需要的技术要求。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压力容器设计应考虑便于检维修和全面检验,设计图样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
6、程等规范要求。技术管理部门应对设计图样进行审查。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制造(含现场组焊)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制造单位承担。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范要求向使用单位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第十二条所有购置的压力容器都必须进行到货验收。并做好相关的验收记录。第十三条压力容器安装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承担。压力容器安装单位施工前,应将拟进行的压力容器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第十四条压力容器安装工程完工后,投用前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第四章使用管理与维修改造第十五条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由设备部管理,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到安全监察机构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第十六条设备部应建立压力容器台帐,做好压力容器台账管理。第十七条使用单位编制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应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第十八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压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