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doc

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25403 上传时间:2021-09-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3)用纤维吊索捆绑钢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6)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

2、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7)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8)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9)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10)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11)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绳索捻距

3、增大;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12)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吊带出现死结;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13)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14)纤维绳

4、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2.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1)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2)防护栏杆的材料、固定方式、搭设方法等要符合安全规定。(3)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4)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5)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6)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3

5、.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附近施工时,应集中、快速和倒段施工,减少外露沟槽的时间,维护人行安全。4.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1)脚手架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平台宽度范围必须铺满、铺稳脚手板。(2)支搭、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3)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l 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4)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5

6、)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6)在路堑、沟槽边缘固定栏杆柱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路堑、沟槽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7)上下平台应设安全梯等设施供作业人员之用;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8)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栏杆柱时,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9)在砌体上固定栏杆柱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按要求进行固定。(10)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管横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资料 > 安全技术交底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