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2”丹灶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左右,位于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银海大道 8 号之一的同向(佛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5 号车间内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工人龙启玉经抢救无效死亡,工人赵志福救援过程受伤送院。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南府复2014391 号)的文件要求,我区成立了“412”丹灶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监察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总工会、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丹灶镇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
2、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由区安监局副局长冯仕良担任组长。经调查取证和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已查明。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述(一)事故名称:(一)事故名称:“412”丹灶起重伤害事故。(二)事故发生时间:(二)事故发生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左右。(三)事故发生地点:(三)事故发生地点: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银海大道 8 号之一的同向(佛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5号车间内。(四)事故单位(个人):(四)事故单位(个人):同向(佛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赵志福。(五)事故类别:(五)事故类别: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六)事故伤亡人数:(六)事故伤亡
3、人数:1 人死亡,1 人受伤。二、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1.同向(佛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向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696421080B;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银海大道 8 号之一;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镜志;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16 日;营业期限:2009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经营范围:登机桥,行李装卸架,高效焊接设备,模具,五金件;机械、机电自动化设备,自动化设备配件及相关配套电器设备、仪器
4、仪表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机电设备、注塑机配件、钢材、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及材料、五金配件、汽车零配件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及其配套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赵志福,男,壮族,1986 年 7 月 5 日出生;住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左州镇龙合村渠茗屯 154 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52129XXXXXX051833。赵志福是同向公司工人,主要负责 5 号车间 2 号钻床的操作。(二)死(伤)者的基本情况(二)死(伤)者的基本情况1.死者龙启玉,男,苗族,1962 年 5 月
5、27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22631XXXXXX275111;住址:贵州省黎平县水口镇光明村三组。龙启玉是同向公司工人,主要负责 4、5、6 号车间通道和铁屑的清洁工作。2.伤者赵志福,男,壮族,1986 年 7 月 5 日出生;住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左州镇龙合村渠茗屯 154 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52129XXXXXX051833。赵志福是同向公司工人,主要负责5 号车间 2 号钻床的操作。事故救援过程中,赵志福左前胸被尾板撞击受伤。三、事故发生经过、救援过程及善后处理(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左右,龙启玉在 5 号车
6、间背对着地面上的尾板清理隔墙。赵志福不慎操作 15 吨桥式起重机撞向同一运行轨道上的 5 吨桥式起重机并推动其一起移动。5 吨桥式起重机吊钩勾住尾板的铰耳孔并将其拉倾侧。尾板撞向龙启玉背部并将其挤向附近立柱。现场工人马上开展救援工作,救援过程中,赵志福被吊起的尾板撞中左前胸倒地。120 随车医生到场后将赵志福送往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治疗。龙启玉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救援过程:(二)事故救援过程:事故接报后,丹灶安监局、丹灶派出所、仙湖管理处等单位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开展善后处理。(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丹灶镇政府组织同向公司与死者家属进行赔偿事宜协商,该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已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款项。四、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的原因如下:(一)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的原因如下:1.直接原因:赵志福不慎操作 15 吨桥式起重机撞向同一运行轨道上的 5吨桥式起重机并推动其一起移动,导致 5 吨桥式起重机的吊钩将地面上的尾板拉倾侧,致使尾板撞向龙启玉背部并将其挤向附近立柱。这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