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星工业区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3 时 30 分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星工业区龙利达陶瓷仓库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经禅城区政府授权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提出了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人员佛山市英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4W7WEP2R;法定代表人:刘*伟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修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11 月 3 日,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星工业区龙利达陶瓷仓库经营者拨打“10000”报光纤故障,中国电信通过智慧营维APP 调度系统,确定该仓库的用户属于佛山市英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区分公司分包的装维服务工
3、作范围,系统把工单派给了佛山市英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英纬社区店的员工吴*雄,由于维修难度较大,接单后吴*雄将相关情况向英纬社区店店长黄*钜进行了汇报。11 月 4 日中午,黄*钜和吴*雄驾车到东星工业区龙利达陶瓷仓库进行线路检查、维修,在仓库棚顶黄*钜找到了光纤线路故障点,13 时 30 分许,由于光纤线路很紧,站在仓库棚顶的黄*钜想把光纤从线箱处拉拽出来一段以便于维修,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黄*钜在仓库棚顶走动时不慎踩在采光瓦上,采光瓦破裂,导致黄*钜从仓库棚顶距地约 6 米处坠落地面。事故发生后,吴*雄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120 急救人员到现场后进行了急救,但因伤势过重,救护人员
4、现场宣布黄*钜经抢救无效死亡。(二)应急处置情况(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禅城区应急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南庄镇人民政府、南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先后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拨打 120 急救电话,黄*钜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佛山市英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能积极配合调查,目前未能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暂未引发社会其它矛盾。各部门能较快依据自身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应急处置评估为及时、有效。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一)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黄
5、*钜,男,汉族,1978 年 1月 16 日出生,系佛山市英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员工。(二)经济损失(二)经济损失本次事故目前因未能达成事故赔偿协议,暂未能统计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佛山市英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员工黄*钜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在仓库棚顶走动时不慎踩在采光瓦上,采光瓦破裂,从仓库棚顶距地约 6 米处坠落地面,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佛山市英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隐患排查和现场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从业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
6、的情况下,在仓库棚顶进行高处作业的行为;未及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高处作业操作规程,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二)事故的性质认定(二)事故的性质认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致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一)事故责任认定(一)事故责任认定1.1.佛山市英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员工黄佛山市英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员工黄*钜安全意识淡薄,钜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未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在仓库棚顶走动时不慎踩在采光瓦上,采光下进行高处作业,在仓库棚顶走动时不慎踩在采光瓦上,采光瓦破裂,从仓库棚顶距地约瓦破裂,从仓库棚顶距地约 6 6 米处坠落地面,导致事故发生,米处坠落地面,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