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讲解了该市如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所有相关项目的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并明确了市、区园林部门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具体工作。文件强调了园林部门在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阶段和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阶段的工作职责及时间要求。同时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核定标准和配套绿地率应符合的标准,特殊情况下的绿地率调整需经园林部门审核及同级政府批准。此外,对于住宅项目的配套绿地边界起止点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公共绿地的具体要求如面积、宽度、布局形式等做了明确说明。文件还涉及绿地面积折算规则,包括独立人工造景水域、乔木种植、垂直绿化以及屋顶绿化等情况下的计算方法;并特别指出建(构)筑物顶板标高低于或高于周边现状城市道路时覆土绿化的面积计算方式,最后列出了不得计入配套绿地面积的情形。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适用于武汉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涉及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与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相关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如市、区规划部门和园林部门,这些部门需要依据本办法开展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规划时也必须遵循此办法中关于绿地面积的各项规定,确保配套绿地的设计和实施符合要求,以保障城市的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