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讲解了荆州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经营、使用及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办法明确了燃气涵盖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规定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在燃气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同时强调了燃气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为统一规划、分级管理、配套建设、安全第一、节约环保。文件还详细介绍了燃气工程从规划到竣工验收的一系列要求,包括燃气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具体规范。此外,针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进行了列举,并对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情况制定了严格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对于燃气经营企业,办法提出了实行许可证制度,明确了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和设立程序,包括获得相应部门的审批手续。荆州市燃气管理办法适用于荆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涉及燃气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这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经营者、消费者、工程建设单位、燃气器具销售商、安装维修服务提供商等。具体来说,它适用于负责燃气规划与建设的城市规划部门、住建部门;负责燃气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企业;负责燃气设施保护监督的相关执法部门;以及所有使用燃气的家庭和个人用户。该办法旨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同时,维护燃气市场秩序,确保燃气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