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8 页编号:编号:_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发包方:_承包方:承包方: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_年年_月月_日日第 2 页 共 8 页发包方:承包方:签订时间:竣工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发包方一、发包方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电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本合
2、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份。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二、承包方二、承包方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三、工程期限三、工程期限第 3 页 共 8 页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
3、(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 8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天以上(每次连续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
4、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四、工程质量四、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
5、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第 4 页 共 8 页、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五、
6、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五、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投标书项目以外的工程,按云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按投标书所规定的价和三门峡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年内)。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80时,待养护期一年办完交工验收后一次支付给承包方所剩尾款。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按日支付进度款或尾款的 1%作为违约金。第 5 页 共 8 页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