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东县人民政府掘港街道园区道路交通信号如东县人民政府掘港街道园区道路交通信号灯施工项目灯施工项目 招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B3206230340000162001001 招 标 人(盖章):如东县宏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0 年 4 月 20 日 2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如东县人民政府掘港街道园区道路交通信号灯施工项目如东县人民政府掘港街道园区道路交通信号灯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人民政府掘港街道园区道路交通信号灯施工项目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如东高新区党工委
2、、如东高新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政发【2017】21 号、高新发【2017】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宏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2.1.2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 192 万元。2.1.3 合同估算价:约 192 万元。2.1.4 工期要求: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5 月 15 日,竣工 日期:2020 年
3、 6 月 24 日。2.1.5 其他:/。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安
4、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3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
5、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93.9 根据根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019】233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号)文件要求,
6、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3.10 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0 日/时/分至 2020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时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时/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7.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8.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