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 京 市 地 方 计 量 技 术 规 范 JJF(京)1102023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ortable Emissions Measurement System(PEMS)2023-5-22 发布 2023-7-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JJF(京)110-2023 JJF(京)110-2023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ortable Emissions Measurement System(PEMS)归 口 单 位:
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JJF(京)110-2023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邬 洋(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张岳秋(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事务中心)陈孟达(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于宝良(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沈上圯(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刘 锴(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刘志强(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李金岩(北京塞米钛克汽车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李 浩(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JJF(京)110-2023 I 目目 录录 引 言.(II)1 范围.(1)2 引用文件.(1)3 术语.(1)
3、4 概述.(2)5 计量特性.(2)6 校准条件.(4)7 校准项目及校准方法.(5)8 校准结果表达.(12)9 复校时间间隔.(12)附录 A 标准气体及其浓度要求.(14)附录 B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校准记录.(15)附录 C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校准证书内页格式.(19)附录 D 不确定度的评定.(21)JJF(京)110-2023 II 引 言 本规范以 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和 JJF1094测量仪器特性评定为基础性系列规范进行制定。本规范主要参考JJG 688-201
4、7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编制而成。本规范为首次制定,未有替代规范的其它版本和修订内容表述。1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的校准。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F 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 1562-2016 凝结核粒子计数器校准规范 GB 17691-2018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
5、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术语 3.1 气态污染物 gaseous pollutants 排气污染物中的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总碳氢化合物(THC)、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MHC)、氧化亚氮(N2O)。氮氧化物(NOx)以二氧化氮(NO2)当量表示。来源:GB18352.6-2016,3.11 3.2 总碳氢化合物 total hydrocarbons,THC 指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能够测得的所有挥发性化合物。来源:GB
6、18352.6-2016,3.13 2 3.3 气溶胶 aerosol 悬浮于气体中的固体和或液体颗粒分散体系。来源:JJF 1562-2016,3.1 3.4 粒子数量 particle number,PN 按照 GB17691-2018 附件 CC 中所描述的试验方法,在去除了挥发性物质的稀释排气中,所有粒径超过 23 nm 的粒子总数。来源:GB17691-2018,3.42 3.5 颗粒数量浓度 particle number concentration 单位体积气体中的颗粒物数量。来源:JJF 1562-2016,3.4 3.6 排气质量流量计 exhaust mass gas flowmeters 用于测量机动车排放尾气质量流量的流量计。4 概述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是一种能安装在车上,用来检测轻型汽车、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的排放气体污染物、颗粒物含量,同时对气体污染物质量流量以及温湿度、压力、导航定位等相关参数进行实时采集的排放测试系统。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由气体分析仪、颗粒物数量(PN)测试系统、排气质量流量计、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