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 京 市 地 方 计 量 技 术 规 范 JJF(京)117-2023 颗粒物监测仪校准装置 Calibration Device of Particulate Monitors 2023-5-22 发布 2023-7-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JJF(京)117-2023 JJF(京)117-2023 颗粒物监测仪器校准装置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alibration Device of Particulate Monitors 归 口 单 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北京市计量检
2、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JJF(京)117-2023 本规范主要起主要起草人:草人:沈上圯(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张国城(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吴 丹(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刘佳琪(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参加起参加起草人:草人:田莹(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施伟雄(张家港朗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曹志成(北京安荣信科技有限公司)JJF(京)117-2023 I 目目 录录 引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概述.1 3 计量特性.1 4 校准条件.2 5 校准方法.2 6 校准结果表达.7 7 复校时间间隔.7 附录 A 颗粒物浓度监测仪校准装置校准原始记录表格.8 附录 B 颗
3、粒物监测仪校准装置校准证书内页.11 附录 C 颗粒物浓度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评定示例.12 JJF(京)117-2023 II 引 言 本规范依据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写,参考了 QX/T 84-2007气象低速风洞性能测试规范、JJG 846-2015粉尘浓度测量仪、JJG 680-2021烟尘采样器的有关规定。本规范为首次发布。JJF(京)117-2023 1 颗粒物监测仪校准装置校准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粉尘浓度测量仪等检定/校准装置的校准,其他类型的
4、颗粒物监测仪计量检测装置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2 概述 颗粒物监测仪校准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可产生浓度可调且足够均匀、稳定的颗粒物气溶胶,再通过滤膜采样称重或参比仪器的比对,实现粉尘浓度测量仪等颗粒物监测仪器的量值溯源。装置通常由发生装置、测试仓、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有时还具有滤膜采样装置、颗粒物在线监测传感器等配套设备。3 计量特性 颗粒物监测仪校准装置各项计量特性指标见表 1.表 1 主要计量特性指标 计量特性计量特性 计量特性指标计量特性指标 颗粒物浓度 颗粒物发生浓度 装置满量程的 90%颗粒物浓度稳定性 5%(10min)采样口浓度偏差 5%(10min)*颗粒物流速 示值误差
5、2%稳定性系数 5%*颗粒物浓度监测 示值误差 10%示值重复性 3%*颗粒物采样 采样流量示值误差 1%采样流量重复性 1%采样计时误差 2s*粒径范围 颗粒物粒径分布 根据用户要求*安全性 装置内外压差 根据用户要求 注:以上技术指标不适用于合格判定,仅供参考;表格中“*”仅为具备该功能装置或用户要求校准项目。JJF(京)117-2023 2 4 校准条件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1530),湿度85%RH。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4.2.1 电子天平 准确度等级,实际分度值不大于 0.01mg。4.2.2 大气压力表 测量范围(80106)kPa,示值误差不超过250Pa。4.2.3 秒表 分辨
6、力 0.01s。4.2.4 温度计 测量范围(050),分度值 0.1。4.2.5 流量标准装置 测量范围(0.11200)L/min,示值误差不超过1%。4.2.6 标准采样装置 采样流量(0.160)L/min,流量稳定性不超过 5%;采样滤膜对 0.3m 的颗粒物截留效率不低于 99.99%。4.2.7 参比粉尘仪 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5%,示值重复性不大于 3%。4.2.8 标准流速计 测量范围(130)m/s,分辨力 0.1m/s,最大允许误差为0.015m/s 或示值的3%(取较大值)。4.2.9 空气动力学粒径谱仪 测量范围(0.520)m,颗粒物计数重复性不大于 5%。4.2.10 压力计 测量范围(0500)Pa,分辨力 0.1Pa,最大允许误差2%。5 校准方法 颗粒物发生浓度 将装置的发生浓度设定为最大值,待发生浓度稳定后,利用标准采样装置在JJF(京)117-2023 3 测试段中心位置进行采样,记录采样流量、采样时间,称量滤膜采样前后的质量,按照公式(1)计算装置的颗粒物发生浓度。()1000-3131nnn=tQmmCMAX前后 (1)式中:被校装置最高发生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