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葛桥河整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葛葛 桥桥 河河 整整 冶冶 工工 程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B3206210336000587标段编号:B3206210336000587001001招 标 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0 年05月21日葛桥河整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第一章招标公告葛桥河整冶工程葛桥河整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葛桥河整冶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现对该项目的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2.1.2 工程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1.3 合同估算价:720万元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2.2 招标范围: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3、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4、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2)2018 年 05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葛桥河整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2019 年 05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2020年 02 月
5、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6)其他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
6、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