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天河区“6.7”广州桓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6 月 7 日 14 时 50 分,天河区前进街宦溪工业区20 号之 7 广州市桓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员工周某某在推半电动堆高车准备装货过程中,因堆高车侧翻砸伤头部.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及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成立了由蓝小环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安全监管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
2、进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在调查组各成员单位的配合支持下,经过前期客观全面的调查,现已查明事故发生原因,通过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了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广州桓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天河区前进街宦溪工业区 20 号之 7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6000178032法人代表:陈某某负责人:何某某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室内装饰及设计,工艺品设计、生产及加工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二)死者基本情况周某某、男、汉族、42 岁、湖北人,广州市桓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木工。(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事
3、故现场在天河区前进街宦溪工业区 20 号之 7 广州市桓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一楼车间门口。由于事故是在发生次日上报的,所以执法人员到现场勘查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8日。现场勘查可见,一楼车间门口宽 3m,门内地面与门口外地面不在同一平面上,呈里高外低的地势,车间内地面比车间外地面高出约 10cm,连接处用水泥连接,形成边高约 10cm、坡面长约 100cm 的斜坡,为了减少斜坡坡度,该公司在水泥坡面与外地面之间再放置了一块长为 2m,宽为 1.5m 的钢板,但钢板只是简单的搭放在水泥坡面上,导致钢板厚度与水泥坡面形成高低差凹位,手推车辆通过时会产生落差阻力。引起事故的是一台半电动堆高车,
4、该车重达 1.5 吨,最大承重量为 1.5 吨,货物最高可以堆到 2.5m,堆高车左侧贴有“1、叉车必须在平地上作业,过斜坡时人必须在高处操作;2、过斜坡叉车前面不能有人。”字样的安全操作规程。(四)对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事故发生后,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根据桓光公司负责人何某某、行政主管曾某某、车间领班陈某某及木工曾某某的询问笔录可知,该公司是规定作业时不能将堆高车直接推进一楼车间装货的,事发时,周某某是由于违规操作,一是违反公司规定直接推车进入车间装货,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使叉车在斜坡上作业;二是没有将堆高车的货叉降下,造成堆高车上重下轻,通过车间门口斜坡时,堆高
5、车上下失衡,导致堆高车往斜坡低处倒,造成事故发生。二、事故经过及抢救善后情况(一)事故经过广州市桓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位于天河区前进街宦溪工业区 20 号之 7。2013 年 6 月 7 日下午,该公司准备装货发往上海,由一楼车间木工负责利用堆高车装货上车,作业要求是要工人先将货物搬到车间门口,再用堆高车升起装货上货车。大概 14 时 50 分左右,木工周某某在堆高车升降叉没有降到最低位的状况下直接推着堆高车进入一楼车间里面拉货,在通过车间门口地面斜坡凹位时,堆高车因落差阻力失衡侧翻,堆高车的竖樑砸到周某某的头部,周某某倒地后,堆高车压在周书斌身体上,现场员工立即将情况上报,公司负责人何某某及行
6、政主管曾某某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拨打 110 报警电话后,由于桓光公司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为了缩短救援时间,该公司用自用的汽车将周某某直接送到东圃大马路红十字会医院进行抢救,于当天晚上抢救无效死亡。(二)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前进街道办事处、前进街派出所等单位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及善后工作,广州市桓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拨打 110、120 报警电话后,并用公司汽车将伤者周某某送到东圃大马路红十字会医院抢救,于当天晚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上抢救无效死亡。事故次日区安全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单位,了解情况,勘查现场,并协助街道开展家属善后安抚工作。(三)善后情况事故发生后,区安全监管局、区人社局、前进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立即联合事故单位广州桓光公司负责人展开死者善后相关处理工作,广州桓光公司也相当配合,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善后赔偿费用,在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死者家属暂时未有其它诉求。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