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9-01-01砌 筑 工(2023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说 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2023 年版)(以下简称 标准)。一、本 标准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为依据,严格按照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
2、想,对砌筑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 标准 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明确职业定义,增加职业编码。职业等级变更为职业技能等级,增加了一级/高级技师及相关内容。职业环境变更为职业环境条件,调整职业能力特征的描述。删除适用对象,基本文化程度变更为普通受教育程度。培训要求变更为培训期限要求并对培训学时进行了调整。鉴定要求变更为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并对内容进行调整。调整鉴定
3、方式、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考生配比、鉴定时间。完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修订职业功能的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权重表等。三、本 标准 主要起草单位有: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河1职业编码:6-29-01-01南大学、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陇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共图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孙钢柱、李斌、肖庆丰、张庆三、郑建锋、黄继斌、季盼盼。四、本 标准 主要审定单位有: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大学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阳
4、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陇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华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王建、朱玉浩、王前林、贾雪军、刘炜嶓、赵文学、刘民、丁景玉、张万青、贾利勇、谷明哲、许湘军、司旭安、吴克勋。五、本 标准 在制定过程中,得到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六、本 标准 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职业编码:6-29-01-012023 年 3 月 30 日,本 标准 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物业管理师等 7 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5、2023 5 号)公布。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2023 年版)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砌筑工1.2 职业编码6-29-01-011.3 职业定义使用专业工具,进行建筑物和构筑物块体砌筑、屋面挂瓦、块材饰面粘贴的人员。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6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具有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能力,动作协调灵活。1职业编码:6-29-01-01本职业包含并不限于建筑瓦工、窑炉修筑工、船舶泥工。1.7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
6、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1.8 培训参考学时五级/初级工 160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 12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 9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 6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60 标准学时。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2职业编码:6-29-01-01相关职业:石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古建筑工、装饰装修工、建筑门窗幕墙安装工、木工、筑路工等,下同。本专业:技工院校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职业院校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下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