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2023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38-10.pdf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70792 上传时间:2023-07-04 格式:PDF 页数:32 大小:484.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2023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38-10.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2023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38-10.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2023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38-10.pdf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2023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38-10.pdf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2023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38-10.pdf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2-02-38-10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2023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制定说 明为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职业素养、补充新知识新技能,实现人力资源深度开发,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2023 年版)(以下简称 标准)。一、本 标准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为依据

2、,按照 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专业技术类)有关要求,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专业能力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在充分考虑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以客观反映机器人技术发展水平及其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为目标,对机器人工程技术从业人员的专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明确了各等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领域、工作内容以及知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要求。二、本 标准 为首次制定,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内容。三、本 标准 的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

3、人事教育司的指导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会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具体组织实施。四、本 标准 主要起草单位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遨博(北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刘明亮、李瑞峰、龚玉涵、梁培栋、黄承曦、霍光磊、谭志彬、陆大明、王玲、于靖军、缪云。五、本 标准 主要审定人员有:高学山、陈殿生、侯朋举、梁自泽、李恩、谢经明、王亮亮、方明

4、、李明立、王巍、唐晓强、刘永澎、贾成千。六、本 标准 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2023 年版)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1.2 职业编码2-02-38-101.3 职业定义从事机器人结构、控制、感知技术和集成机器人系统及产品研究、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1.4 专业技术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中级分为三个职业方向:机器人结构设计与开发、机器人控制设计与开发、机器人系统设计与开发。高级不分职业方向。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1.6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计算能力、表

5、达能力、空间感及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1.7 普通受教育程度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学校毕业)。1职业编码:2-02-38-101.8 职业培训要求1.8.1 培训时间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需按照本 标准 的职业要求参加有关课程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取得学时证明。初级 128 标准学时;中级 128 标准学时;高级160 标准学时。1.8.2 培训教师承担初级、中级理论知识或专业能力培训任务的人员,应具有相关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承担高级理论知识或专业能力培训任务的人员,应具有相关职业高级专业技术等级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8.3 培训场所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线

6、上平台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在具有相应软、硬件条件的培训场所进行。1.9 专业技术考核要求1.9.1 申报条件 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等级:(1)取得技术员职称。(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 年。(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取得中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等级:(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2 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3 年。(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 年。(4)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2职业编码:2-02-38-10(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取得高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等级:(1)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3 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标准 > 安全技术规范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