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RF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RFJ 01-2014 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Standard for sign and painting the equipments and facilities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2014-09-28 发布2015-01-01 实施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Standard for sign and painting the equipments and facilities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RFJ 01-201
2、4 主编单位: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民防局批准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施行日期:2 0 1 5年o1月o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北京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主编.一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2 ISBN 978-7-5182-0095-5 1.人II.中.ill.人防工程一工程设备一设计标准N.TU927-65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5)第0363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 合lrlTltl划出版杜出)反地川:北京市两城区水相l地Jrn 叶J11弓
3、|宏大)siCi$3层北京同防印刷厂印刷805mm x 1168mm 1132 1.5印张38下字2015年2月第1版2015年2月第1次印刷女ISBN 7-978-7-5182-0095-5 定价:19.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仅权半报电讯(010)63906404、(010)68318822 如有印装质量|时息,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关于颁布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的通知国人防2014J422号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民防办),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人民防空行业标准,编号
4、为RFOI-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切实加强人防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该标准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总参工程兵国防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解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2014年9月28日目。昌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下达的任务,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贝IJ;2.标志构成与分类;3.标志规定;4.着色规定等。本标准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有
5、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4号;邮政编码:100850)。主编单位: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民防局主要起草人:陈杰韦红罗辉斌陈宝旭张想、柏回川平李研李国繁顾?胃建主要审查人:张光明郭砚平王建强徐胜张亮王渝王厚刚王林森朱传珍目次122244口3元打出成类备施刊构分设设u明主志士山里口玉兑录成J定rf定i.构标析规工工见词名j用准叫司12志12咆任际d-Li-1fEi;EJ#22书331标用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2 The category and the classification of signs(
6、2)2.1 The category of signs(2)2.2 The classification of signs(2)3 Requirements of signs(4)3.1 Signs requirements for equipments(4)3.2 Signs r陀e叫qu山1r陀ement归sf,岛orfa缸缸川cilit削.(l口2)4 Re【q 甲甲Il扣u山i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3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7)1总则1.0.1 为了有效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方针,统一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规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使用,提高工程维护管理效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清晰简明,制订本标准。1.O.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的标志和着色。1.O.3 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的标志和着色,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标志构成与分类2.1 标志构成2.1.1 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由边框、颜色、图形符号或文字等构成,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