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质监统编施2015-92室内净高、室内与阳台、走廊、卫生间、厨房地面高差检查记录工程名称:1234检查日期:年 月 日共页 第页检查单元楼层住户编号检查间数房间净高检查(m)楼梯间净高检查(m)室内与相邻房间地面高差检查(m)检查情况设计净高实际净高过道净高楼段净高走廊阳台卫生间厨房合格处(间)不合格处(间)设计高差实际高差设计高差实际高差设计高差实际高差设计高差实际高差 检查存在主要问题:返修后检查情况:施工单位检查人:监理(建设)单位旁站监督人:施工单位复查人:监理(建设)单位旁站监督人:施工单位复查意见: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监理(建设)项目部(章):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 注:该记录应按单元、层逐户检查填写;“过道净高”指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米,楼段净高不应小于2.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