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东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新建工程项目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A320623034000023500100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开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0 年 4 月 21 日 1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如东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新建工程项目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新建工程项目装修工程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18】24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开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2、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 2.1.2 建设规模:造价约 2305.81 万元。2.1.3 合同估算价:2305.81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5 月 15 日,竣工日期:2020 年 10 月 5 日 2.1.5 其他:/2.2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
3、级施工资质(或建筑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
4、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2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的单独装饰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
5、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可组成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单位为主体单位,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含 2 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
6、必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联合体主体单位明确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3.6 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3.73.7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0 年 5 月 6 日 9 时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