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安市微循环(芙蓉路、牡丹路)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 海安市微循环(芙蓉路、牡丹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道路、排水等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B3206210336000487002 标段编号:B3206210336000487002001 招 标 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05 月 29 日 海安市微循环(芙蓉路、牡丹路)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 制 人:陈钧 日 期:2020 年 5 月 29 日 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2、盖章)代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2020 年 5 月 29 日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备案)海安市微循环(芙蓉路、牡丹路)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安市微循环(芙蓉路、牡丹路)改造建设工程海安市微循环(芙蓉路、牡丹路)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微循环(芙蓉路、牡丹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
3、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芙蓉路、牡丹路 2.1.2 工程规模:芙蓉路西起与现状宁海路交叉口,向东延伸至与现状小区内部道路相交,路线全长约 0.398km;牡丹路西起与现状宁海路交叉口,向东延伸至与经十路相交,路线全长约 0.412km。工程总投资约 560 万元。2.1.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排水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2.1.4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 年 6 月 18 日到 2020 年 9 月 15
4、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2.2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标段 序号 标段 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万元)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 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1 B3206210336000487002001 道路、排水等工程施工 5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 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不不含临时)建造师质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质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
6、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海安市微循环(芙蓉路、牡丹路)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4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2)2018 年 05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2019 年 05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2020 年 02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南通市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