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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12·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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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肇庆市高要区“12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12 月 12 日 14 时 21 分,我区肇庆市(高要)金渡工业集聚基地肇庆市大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进行砂石原料投放过程时发生一起操作工人驾驶轮式装载机撞倒管理人员的车辆伤害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规定,2016 年 12 月 15 日,我区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肇庆市(高要)金渡工业集聚基地办

2、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高要区“1212”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研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事故发生单位为肇庆市大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 2007

3、 年 4 月 30日,该企业位于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工业园区内五股村 5 队17 号地、6 队 16 号地、11 队 20 号地、14 队 19 号地,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法定代表人:赵丽华,经营范围为搅拌混凝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366149129X9,现有员工 120 人。该企业已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制定轮式装载机。2017 年 1 月 22 日,经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肇庆市大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丽华变更为赵三娣。(二)事故地点情况肇庆市大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为

4、开放式车间,面积约 5000 平方米,门口正前方为搅拌站,搅拌站后侧有两条输送带、输送带右侧为两个投料仓、正后方有一排相连的三个堆料仓。事故发生地点位于 1 号投料仓与 3 号堆料仓之间的过道,实测直线距离为 17 米,为平整的混凝土地面,现场没有设置限速标志,没有设置弧型镜,没有其他障碍物。(三)事故单位作业情况肇庆市大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的作业流程为:分类购买原材料置于各堆料仓按混凝土配方使用轮式装载机投放原材料至投料仓投料仓通过输送带运送原材料至搅拌车间。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四)驾驶员情况肖惠红男,汉族,45 岁,肇庆市端州区睦岗镇兰一村人,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

5、驶证,未取得驾驶机动车资格。(五)事故车辆情况事故车辆为肇庆市大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新购买的一台轮式装载机(铲车),用于厂内搬运投送砂石材料。该车辆由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辆型号为ZL50E-3,制造年度为 2013 年,产品识别码CCGZ50E3CD0012831,外形尺寸(长宽高)为 8.6233.47米,发动机型号为 WD10G220E23,发动机功率 162 千瓦,额定载重量 4.5 吨,工作质量 16.95 吨,最高设计车速为每小时 36 公里。事发时实载约 3 吨,车辆两侧后视镜完整,发动机功能、制动功能正常。根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08 认定该车为

6、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规定“轮式自行机械车代号为 M,同时也在 A1、A2、B1、B2 准驾范围”。肇庆市大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未能提供该车辆的合格证,未办理机动车登记,未进行过车辆检验。(六)事故伤亡情况事故造成肇庆市大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死亡,死者为吴继云,男,汉族,53 岁,住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彰善一路 8 号 2 座 501 房。根据肇庆市高要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反映,吴继云符合颅脑损伤死亡。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6 年 12 月 12 日 13 时,操作工人肖惠红驾驶轮式装载机进行上料,将 3 号堆料仓的原材料投放到 1 号投料仓。14 时 10 分,生产部副经理吴继云走进生产车间向肖惠红安排上料的原材料配比数量后离开肖惠红视线范围,肖惠红继续驾驶轮式装载机运送原材料,但吴继云并未离开生产车间而是站在车辆运行过道上。14 时 21 分,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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